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精神及《北京市丰台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应届毕业生第三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总成绩予以公布。复试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无法进入考察体检。总成绩=初试成绩*70%+复试成绩*30%。考生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环节。
附件《北京市丰台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应届毕业生第三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成绩表》中在“是否进入下一环节”一栏内标“是”的表示该考生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标“否”的表示该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体检考察环节相关安排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畅通。
丰台区教育委员会
2026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