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精神及《北京市丰台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应届毕业生第三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北京市丰台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应届毕业生第三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初试成绩予以公布。初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复试环节人选,成绩低于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复试环节,未达到1:5的岗位,按成绩合格的实际人数组织复试。
《北京市丰台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应届毕业生第三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初试成绩》(附件)中“是否进入下一环节”栏内标注“是”即表示该考生进入复试环节,标注“否”即表示该考生未能进入复试环节。
复试拟于7月18日上午进行,请进入复试环节的考生于7月14日下午14:00后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相关信息并打印准考证。
丰台区教育委员会
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