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事支农工作招聘安排,确定杨**同志为房山区乡村振兴协理员拟聘用人选,现按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选有异议,请向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科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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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聘用人数 |
序号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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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 |
乡村振兴协理员 |
1 |
1 |
杨** |
公示时间:2026年8月25日–2026年8月31日。
监督电话:010-89369652
北京市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