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全区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提升综合服务保障能力,规范日常办公、档案管理、宣传服务等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文员。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人数及报名时间
消防文员岗位5人。
岗位职责:主要从事机关科室或所属单位的日常公文处理、档案整理归档、会议保障及单位交办的其他辅助性工作。
报名时间:2026年8月18日-8月26日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二)自愿从事消防事业,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三)年龄20至3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8月1日。出生日期须在1996年8月2日(含)至2006年8月1日(含)区间内。
(四)第一学历为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符合体检标准。对于患有隐性疾病或曾接受手术治疗者,亦需慎重考虑自身状况,以确保符合相关体检要求。
(六)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被开除公职、辞退等不良从业记录。本人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七)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有办公文秘、档案管理等工作经历,具备良好的公文写作和沟通协调能力,熟练操作文档、表格、图像处理等办公软件的人员,以及持有相关特长证书的人员。
2.中共党员。
3.具有北京市平谷区户籍人员。
(八)以下情形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拘留的。
2.涉嫌违法犯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或尚未查清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以及邪教分子的。
5.患有精神、遗传性疾病或病史的。
6.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或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7.报考人员应确保自身身体无明显伤疤、烟疤、纹身等。如隐瞒不报,一经发现取消考核资格。
8.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含所属支队)在职消防文员不得报名。
工作时间及地点
工作时间
消防文员岗位采用8小时工作制,日常休息及休假政策按照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政策执行。
工作地点
由北京市平谷区消防救援支队统一分配至相关科室工作。
工作待遇和薪金
(一)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二)工作满一年后按国家相关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
(三)每年享受单位安排的1次免费体检。
(四)消防文员岗位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开展岗前培训及平时性考核,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无法胜任岗位工作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不予留用。转正后全年税前综合收入约5.4万元(含个人承担五险一金部分)
工作时间及地点
报名方式
本《招聘公告》通过“北京平谷消防”微信公众号发布。报名方式为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报名平台。各环节开展时间及地点以“北京平谷消防”微信公众号通知或官方电话通知为准。
资格初审
1.消防救援支队对报名人员信息和材料进行网上审核。审核通过的将进入下一阶段考核,届时将在本单位微信公众号公示。
2.报名人员所填信息应真实、完整、准确,且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不得修改,信息不实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试题分为客观题与公文写作主观应用题。客观题参考题库详见下文附件,请考生认真学习备考;主观题型重点考查公文实操能力,涉及会议通知、工作新闻稿、商洽函等常用公文撰写,检验公文格式规范、文字表达与实务运用水平。笔试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录用。
面试
按照考生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未进入人员不进入下一阶段考核。面试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临场应变、入职动机、行为举止和形象气质等。面试实行量化评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录用。
面试当天,同步开展现场资格复核、心理测试。资格复核由现场工作人员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录用;心理测试结果由系统自动评定,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体格检查
根据招聘对象的综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格检查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政治考核
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聘政治考核要求进行。重点考核招聘对象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主要经历、出国(境)经历、奖惩情况和现实表现,核查了解其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的政治背景和违法犯罪等情况,不符合政治考核相关规定的,不予招聘。
人员录用
1.成绩核算:综合成绩=笔试×50%+面试成绩×50%;
2.公示:按综合成绩排名,结合体格检查、政治考核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其他未入围的合格人员,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数量纳入待补录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和待补录人员名单在“北京平谷消防”官方微信公众号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3.录用:根据公示情况,按招聘单位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确定录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拟录用人员因故放弃或取消录用资格的,由待补录人员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应聘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事实、伪造编造证件的,以及在笔试、面试、心理测试、体格检查、政治考核等环节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测试辅导培训班,不委托任何第三方公司及个人收取任何费用,本单位也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此次招聘工作,所有通知、公告均通过本单位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报考人员应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及时查阅有关信息。
(四)报名方式为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报名系统,进入系统报名前,注意提前准备好以下电子版材料:
1、近期1寸蓝底免冠证件照1张;
2、身份证正反面;
3、户口簿首页及本人登记页;
4、学历毕业证明、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查询证明;
5、有其他特长的,可上传相关资格证书等。
以上材料请提前准备好后再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材料。
报名系统限每人提交一次,务必将信息核实准确提交报名。
咨询电话:010-69962952,转8408(咨询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7:30)
附件
笔试复习参考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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