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部分三级公立医院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总会计师公告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昌平区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精神卫生保健院及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等4家三级公立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总会计师共4名,报名对象须具备北京常住户口、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财经职称或注册会计师等条件,报名时间为2026年7月24日起,具体截止日期详见公告。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部分三级公立医院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总会计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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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区卫生健康委
时间:2026-07-24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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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快推进我区三级公立医院建立总会计师制度,提升公立医院经济管理能力与水平,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总会计师条例》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文件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总会计师4名,具体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一)昌平区医院总会计师1名;

  (二)昌平区中西医结合医院总会计师1名;

  (三)昌平区精神卫生保健院总会计师1名;

  (四)昌平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总会计师1名。

  二、岗位任职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廉洁奉公、诚实守信、客观公正,具有担当精神;

  (二)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

  (三)具备全面、扎实的财经管理业务知识,熟悉卫生健康系统行业情况,具备较强的领导能力、决策能力、创新能力和管理能力;

  (四)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在45周岁(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及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身心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五)具备财经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并从事财务会计工作5年及以上;

  (六)具有财经重点岗位工作经历,且担任单位中层正职3年以上;

  (七)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曾被判处刑罚或者受过行政处分的;

  (二)曾因渎职或者决策失误造成单位重大经济损失的;

  (三)对医院财务管理混乱或财务信息严重不实负主管或直接责任的;

  (四)个人所负债务数额较大且到期未清偿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工作职责

  总会计师协助医院法定代表人管理医院经济和运营工作,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组织领导医院经济管理工作,主要负责财务管理与监督、内控机制建设、重大经济事项监管等事项。主要职责包括:建立健全制度;财务管理;编制和执行预算;开展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告;强化经济分析;加强资产管理;加强内部控制;医保支付管理;组织财务信息化建设;强化财经数据分析等。

  五、选拔与培养

  (一)总会计师按照医院领导班子成员管理,凡设立总会计师的医院不得设置与其职权重叠的副职,总会计师不得兼任医院财务负责人。

  (二)结合我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实际和需求,建立健全科学选拔机制,强化组织实施,规范选拔流程,严格选拔标准,公平公正选拔德才兼备人才。凡通过国家和地方财政、卫生健康等部门组织领军人才培养计划考核的,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为总会计师。

  (三)总会计师的选拔、任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命或聘任。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6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2.报名地点: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308室(昌平区西环路58号)。

  3.报名时审核材料:《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招聘公立医院总会计师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人事行政关系在京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财经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从事财务会计工作5年及以上证明;财经重点岗位工作经历证明(聘书、聘用合同、个人履历表、工作单位有效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担任单位中层正职3年以上证明(干部任免审批表、任职文件、工作单位有效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诚信承诺书。

  (二)面试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面试工作,主要考核招考岗位需要具备的职业操守及相关知识能力。面试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面试结果,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三)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聘用单位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德、能、勤、绩等方面的考察。

  (四)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昌平区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备注: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并由应聘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7月24日

  附件:

  1.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招聘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岗位及资格条件.xlsx

  2.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招聘公立医院总会计师报名表.xlsx

  3. 个人诚信承诺书.docx

  为加快推进我区三级公立医院建立总会计师制度,提升公立医院经济管理能力与水平,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总会计师条例》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文件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总会计师4名,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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