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双拥办统一部署,依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有关规定,现将本次定向招聘业务考核和面试成绩及考察、体检环节相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业务考核和面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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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用人部门 |
报考岗位 |
身份证 后四位 |
业务考核和面试成绩 |
是否进入考察体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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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教育委员会 |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中学 |
地理教师 |
4769 |
83.2 |
是 |
二、考察工作
1.考察工作由用人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考察内容涵盖应聘人员个人征信状况、个人人事档案、无违法犯罪记录、日常社会表现,以及德、能、勤、绩、廉等综合情况。
三、体检工作
1.体检定点场所为房山区良乡医院体检中心。
2.体检标准严格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2005〕1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3.体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招聘单位不予报销。
4.体检结果统一由主管部门安排专人负责领取。
四、注意事项
考察、体检环节的具体开展时间将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务必确保报名时预留的联系电话保持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联系不畅、无法及时接收相关通知的,全部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咨询电话:010-89353415
监督电话:010-89366912
北京市房山区教育委员会
202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