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食检中心2026年度公开招聘面试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专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专业笔试成绩排名,按参加面试人员与拟聘人员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本次招聘两个岗位共有12人进入我中心面试名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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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职位 |
姓名 (按准考证号排序) |
准考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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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研究岗(1) |
滕** |
202610120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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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 |
202610120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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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 |
20261012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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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 |
202610120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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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 |
202610120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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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
2026101201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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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研究岗(2) |
刘** |
202610120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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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 |
202610120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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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 |
202610120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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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 |
2026101202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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佟** |
202610120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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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
202610120262 |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一)面试时间
科学研究岗(1)和科学研究岗(2)面试时间均为10月19日(星期一)上午,报到时间为8:30—8:45,超过8:45未报到的,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开始时间为9:30。
(二)面试集合点:国家食检中心(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C座一楼大厅)。
(三)面试时需提供核验的材料:
专业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户口页、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尚未拿到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提供),以上材料需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第一作者发表1篇以上SCI/EI论文或论文发表证明,该材料提供复印件1份。
三、面试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四、面试程序
(一)工作人员对面试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面试资格。
(二)面试人员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三)面试人员按抽签顺序由工作人员依次领入考场,其他人员在候考室候考,面试结束后不得返回候考室。
(四)面试时间为每人20分钟,面试全程录像。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生进入候考室后即实行集中封闭管理,面试期间要遵守纪律,服从管理。不得随意走动、大声喧哗,禁止与外界人员接触。
(三)禁止携带无线通讯工具和与面试无关的物品进入面试考场,已携带的须主动交工作人员保管,面试结束后领取。
(四)请进入面试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未进入面试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人:曾老师 88650770
国家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技术研究中心
(国家食品安全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应用研究中心)
202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