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芙镇2025年第一批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板芙镇面向经认定的本省户籍就业困难人员及脱贫人口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要求遵纪守法、品行良好且具备岗位适应能力。报名自公告发布起至额满为止,由个人自愿向用人单位提交申请并携带身份证,考核形式与时间由各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确定。

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提高就业质量,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政厅 关于印发<广东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5〕15号)的工作规定,现将板芙镇公益性岗位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或本省脱贫人口,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条件。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具有本省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处于无业状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符合条件之一(详见板芙镇2025年第一批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附件1,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人员;

脱贫人口指原被扶贫部门认定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目前仍处于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人员。

二、报名方式

请报名人员按照个人自愿,结合公益性岗位信息表(详见附件2),向相应的用人单位报名。报名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

三、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岗位招录满为止。

四、考核方式

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实施,具体形式和时间由用人单位自行确定。

五、不得录用或录用后需退出情形

1.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全日制劳动关系的;

2.担任经营主体、社会组织(含律师事务所)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经营者、负责人,或董事、监事、经理、理事等高级管理人员的;

3.担任村(社区)“两委”成员的;

4.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违规获取公益性岗位上岗资格的;

6.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附件:1.就业困难人员条件

2.公益性岗位信息表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板芙分局

2025年10月28日

附件下载:附件1:1.就业困难人员条件.docx

附件下载:板芙镇2025年第一批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附件2:2.公益性岗位信息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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