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党委相关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和《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2026年南院区内、外、康复科中层干部公开选聘实施方案》,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南院区内、外、康复科中层干部,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公开透明、竞争择优、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选聘条件
(一)任职基本条件
1.坚持立德树人,具有高尚道德情操和良好的医德医风;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七条中规定的理想信念、素质能力等方面的所有基本条件;
2.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充满激情,富于创造,敢于担当,胸怀宽广,公道正派,作风民主,清正廉洁,学术严谨,学风端正;
3.具有一定临床管理能力和管理经验。有胜任工作的组织管理才能、专业技术水平和实践能力,以身作则,有大局意识、团队意识、奉献精神,做到勤政廉洁。
4.具有高质量发展管理理念,有成本管控意识,能够严格执行医保各项管理规定,工作认真负责,使科室运营管理有效。
5.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勤奋学习,努力工作,积极完成以医、教、研、防为中心的各项任务,团结同事,为多数职工认可。
6.年度考核获得合格及以上等次,无不良执业记录。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引进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8.认真落实医院党委工作部署,积极参与金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日常业务开展。
(二)选聘具体条件
1.南院区内科主任
(1)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或内科学相关专业;
(2)职称: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业方向为内科学相关专业;
(3)执业:具有医师执业证,执业范围为内科学专业;
(4)其它: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熟练掌握专业技术,有较强的医教研等各项工作组织协调能力;能带领团队协同发展。
2.南院区外科主任
(1)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或外科学相关专业;
(2)职称: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业方向为外科学相关专业;
(3)执业:具有医师执业证,执业范围为外科学专业;
(4)其它:具有扎实学识,熟练掌握专业技术,有较强的医教研等各项工作组织协调能力;能带领团队协同发展。
3.南院区康复医学科主任
(1)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或康复医学相关专业;
(2)职称: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业方向为康复医学相关专业;
(3)执业:具有医师执业证,执业范围为康复医学专业;
(4)其它:具有扎实学识,熟练掌握专业技术,有较强的医教研等各项工作组织协调能力;能带领团队协同发展。
(三)其它要求
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它任职要求。
2.引进特殊需要的专业人才担任中层干部职务的,不受本招聘基本任职条件和相关任职资格条件的限制。特殊情况或特殊岗位需要选聘的对象,由院党委会确定任职资格的放宽条件。
三、选聘流程
1.公告:通过医院官方网站进行发布。
2.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符合相关选聘条件的个人自荐报名(须注明是否服从组织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8月13-19日,正常工作时间;
报名地点: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行政办公区5楼529室人力资源部;
提交材料:
①《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层干部选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②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具体可到报名处现场咨询或电话咨询。
(2)资格审查:根据岗位及职数设置,对照选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名单并公示。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若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选聘资格。
3.选聘评审
(具体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4.考察。根据医院岗位设置,通过个别谈话等方式,对拟聘任人选进行考察,全面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
5.会议讨论。
召开院党委会,根据群众民主测评、选聘演讲、综合考评、考察等情况,结合医院工作实际,讨论决定新一届中层干部拟任人选。
6.任前公示。
公示新一届中层干部拟任人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并接受监督。
7.任职聘任。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发文聘任,并组织任前集中谈话。
8.签订责任书。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相应的目标责任书。
9.备案。新一届中层干部聘任人选报区卫健委备案。
四、选聘纪律要求
(一)中层干部承担着医院工作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为保证医院工作的连续性和接续性,选聘期间凡参与选聘的人员应合理安排好科内工作,确保科室工作正常运转。全部受聘后,各科必须在3天内完成交接手续。
(二)无人报名参加选聘的南院区内、外、康复科中层干部岗位或经选聘后未能产生合适人选的岗位,根据岗位需求由医院选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报党委会决议,公示后聘任。
(三)本次南院区内、外、康复科中层干部选聘由医院纪委进行全程监督。选聘期间所有参与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参加考察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准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参加测评、面试打分的人员要客观公正,不准打人情分;参加选聘的人员要正确对待,不准弄虚作假,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等。选聘上岗工作中如出现违纪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四)所有聘用岗位的聘期为3年。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按中层干部待遇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任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任,按医院安排调整岗位。
六、岗位设置
详见选聘岗位设置表。
七、其它事项
(一)根据人员选聘情况和医院工作需要,选聘条件、岗位及职数等在一定程度上可作相应调整,由医院选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报院党委会决议。
(二)根据现任中层干部任期届满实际工作考核情况以及本次选聘结果,结合医院工作需要及上级轮岗要求,院党委将进行任职科室调整,不服从岗位任职安排的不予安排中层干部岗位。
(三)本方案其它未尽事宜由医院选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报党院委会决议。
(四)本方案由医院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57-3315661(医院纪委书记室)
咨询电话:0557-3055012(医院人力资源部办公室)
附件:
1.2026年南院区内、外、康复科中层干部选聘岗位设置表表
2. 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层干部选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6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