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滁州市总商会公开选聘专职人民调解员公告

滁州市总商会公开选聘专职人民调解员2名,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5年以上相关经验,退休法官、检察官等优先。报名时间为2026年9月11日,地点在滁州市清流西路175号,待遇含定额补贴及案件补贴。

2026年滁州市总商会公开选聘专职人民调解员公告

滁州市总商会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专职人民调解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专职人民调解员。

二岗位信息

本次公开选聘岗位为滁州市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调解员。

三选聘条件

应聘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能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作风正派,热心人民调解工作,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3.年龄不超67周岁(1959年9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备履职条件;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备计算机基本操作能力;

5.选聘重点为已退休的法官、检察官、警察、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以上人员中,获得国家级、省级人民调解工作荣誉表彰的优先聘任。

6.不得参加选聘的人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行政事业单位辞退的人员;

(3)在职公务员、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人员;

(5)被列入失信名单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7)与原用工单位无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人员。

四报名方式

本此选聘采用线下报名形式,公告发布时间自2026年9月4日至2026年9月11日结束,报名时间为2026年9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逾期报名通道关闭,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滁州市清流西路175号(滁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内)2号楼203室,咨询电话:0550-3040893,报名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大学及研究生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内毕业的需提供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位验证报告,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个人相关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

5.应聘人员报名表;

6.其他可以证明符合报名要求的相关资料。

五工作待遇

依据《滁州市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本次选聘的专职调解员待遇由定额补贴和案件补贴构成,案件补贴根据调解纠纷难易程度,采取“以案定补”的方式发放。

六选聘程序

1.资格审核。根据选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通知。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岗位选聘人数与符合条件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原则不低于1:3,如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不足1:3,另行研究决定继续或终止面试。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3.健康体检。拟录用人员需提供近一个月内三甲及以上医院体检报告,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报告在入职报到时提交,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健康要求的,不予办理入职手续。

4.确定拟录用人选。结合资格审查、面试、健康体检等情况,在体检合格后进行公示拟录用人员,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5.正式录用。拟录用人选公示结果无异议,聘用为滁州市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调解员,首期聘期一年。期满根据工作表现和双方意愿决定是否续聘。

七相关事宜

1.应聘人员可通过滁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公众号查询公告内容、成绩、拟聘人员名单。

2.应聘人员需对所填报、递交资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负责,任一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应聘或录用资格。

3.因应聘人员通讯不畅或填报信息有误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材料以及参加面试、体检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4.本次选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请各位应聘者注意甄别,谨防上当受骗;应聘者自愿参与本次选聘,过程中所涉个人费用自理。

5.通过公示的拟聘人员主动放弃录用入职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取消选聘资格的,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决定进行人选递补或取消相关选聘计划。

附件:应聘人员报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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