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积累社会实践经验,增强就业竞争力,促进青年群体尽快实现就业,根据《关于做好2026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鸠江区机关事业单位(以下简称见习基地)就业见习人员招募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就业见习
就业见习,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各类就业见习基地,提供适宜见习岗位,吸纳符合条件的青年进行3—12个月就业见习,支付见习人员见习补贴的一项制度。按照“个人自愿、双向选择”原则,见习期间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不建立劳动关系。该项制度建立的目的是为相关人员提供锻炼机会,提升就业能力,促进早日就业。
二、参加见习人员要求
皖籍或在皖就学的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2025届、2026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每人只能参加一次就业见习。按照“个人自愿、双向选择”原则确定上岗。
1.高校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16-24岁失业青年是指参加就业见习时的适龄青年,存在有效失业登记信息,整个见习期间应为“失业”状态。
3.见习人员不得为在校生,且见习期间不能有社保、劳动用工备案、就业登记、工商登记等信息。
4.见习人员不包括劳务派遣人员。
5.同等条件下,优先吸纳脱贫户家庭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家庭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证明材料)。
6.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见习时间及待遇
见习具体时间由见习基地和见习人员约定,最长不超过12个月。见习期间按照2000元每人每月标准将见习补贴发放到个人银行卡或社保卡金融账户,并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报名方式
具体见习单位及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请有报名意愿人员于2026年8月20日至8月26 日17:00前,手机微信扫码下方二维码,填写鸠江区机关事业单位就业见习报名小程序并上传填写好的《鸠江区机关事业单位就业见习申请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扫描件。

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人员须对报名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伪造学历、失业证明、家庭困难等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见习资格。
五、上岗流程
1.鸠江区人社局按要求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初审,将审核合格人员反馈至本人意向见习单位;
2.见习单位通过简易面谈综合考量确定见习人选,报区人社局备案并与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见习人员承诺书》(一式三份);
3.市人社局人才综合服务中心统一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后,见习人员按照规定开展就业见习。
六、其他事项
相关事宜由鸠江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3-5960065 (工作日8:00-11:30,14:30-17:30)。
附件1:2026年鸠江区机关事业单位就业见习岗位表
附件2:鸠江区机关事业单位就业见习申请表
2026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