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更好保障全县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望江县2026年部分高中、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全县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二、选调岗位计划
计划选调教师70名(小学35名、初中26名、高中9名)。具体岗位及选调条件详见《望江县2026年部分高中、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选调条件
(一)参加选调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0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
4.截至2026年9月1日,在公办学校连续任教满3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需连续任教满6年),且近三年(2023年~2025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不定等次除外);
5.报考普通高中、初级中学岗位的人员须为全县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在编在岗教师,报考小学岗位的人员须为全县公办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选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尚在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服务期、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宣传动员、个人申请、资格审查、报考受理、考试、人选确定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宣传动员
各相关单位要积极做好教师公开选调工作的政策宣传,将选调公告通报至全体符合报考条件人员。
(二)个人申请
1.每人限报一个学段的一个学科岗位。
2.符合报考条件且有参加选调意愿人员于8月17日上午10:00前向所在学校提交《望江县2026年部分高中、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公开选调教师个人申请表》(附件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二寸近期免冠彩色同底相片3张。证书类材料原件经所在学校查验合格后退还报考人员,学校保留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相关学校根据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严格对报考人员实施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所在学校应在个人申请表中提出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对不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一律不得同意报考。
(四)报考受理
相关学校派专人将《望江县2026年部分高中、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公开选调教师个人申请表》(附件2)、《望江县2026年部分高中、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3)、报考人员相片及相关证件复印件等材料,于8月18日16:00前送县教育局人力资源股。逾期或个人递交材料一律不接收。
县教育局将有关材料进行统一汇总,并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复审,确认各岗位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各岗位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1:1,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则相应减少直至取消该岗位计划数。
(五)考试
考试以笔试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30分、专业知识70分),由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内容: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新课程理论和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主要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学和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为报考学科教育教学应具备的相关知识。
2.笔试时间:2026年8月22日上午8:30~11:00。
3.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最低分数线。为确保选调人员的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于2026年8月21日上午8:30~11:3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县教育局人力资源股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未领取视为自动放弃。
(2)报考人员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
(六)人选确定
1.确定拟选调人员。以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为序,按岗位选调计划数1:1比例等额确定拟选调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以下人员优先:(1)专业知识得分多者;(2)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多者;(3)任教年限长者。如仍不能区分,则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2.公示。经研究确定的拟选调人员,在望江县教育局信息公开网(https://www.wangjiang.gov.cn/public/column/19636906?type=4&action=list)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查实后取消选调资格。
3.选岗。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调动的,由考生根据选调岗位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岗或办理确认手续。选岗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县教育局统一安排。
4.办理调动手续。选岗后,按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5.弃考、放弃岗位处理。报考人员笔试弃考,或在公示、选岗环节自愿放弃选调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全县教师选调、县域内校际流动调配、教师交流轮岗。
五、纪律要求
(一)各相关学校严格执行本公告规定,按程序做好选调工作,确保各自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稳定。
(二)严格执行“谁审查、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选调过程中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当即取消报考人员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三)报考人员一经选调,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有关规定,重新聘任至调入学校岗位。若新任教学校没有缺额岗位,则低聘至该校相应专业技术缺额岗位。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为确保此次选调工作客观公正,选调全过程接受县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56-7178083 (县教育局人力资源股)
举报监督电话:0556-7189068(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举报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1.《望江县2026年部分高中、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
2.《望江县2026年部分高中、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公开选调教师个人申请表》
3.《望江县2026年部分高中、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
望江县教育局 望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14日
附件1:望江县2026年部分高中、城区义务教育 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