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定向培养乡村教师的实施意见》(皖教师〔2016〕7号)文件精神,请2026届已取得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的定向培养乡村教师,以及2025届签订补充协议且已取得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的定向培养乡村教师,于2026年8月11日至12日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材料的原件和两份复印件,到各签约中心学校报到。
2026届未取得毕业证或教师资格证的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和一名家长,于8月14日上午10:00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教师资格证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到太和县教育局人事股登记。
太和县教育局
202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