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合理配置教师资源,根据《潜山县教育局关于教师调动的暂行办法》(潜教人〔2017〕17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市直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原则
1.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原则;
2.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
3.依法依规办事原则。
二、选调岗位
2026年市直学校拟选调教师合计70名。具体选调岗位和计划分配表见附件1。
三、选调对象
潜山市内在编在岗教师,不含市直学校教师。每人限报一个学段学科岗位。报考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经个人申请,且须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
(一)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自2023年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因违法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或司法机关正在立案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违反教师职业规范受处理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潜山市官庄、黄柏、塔畈、五庙四个山区乡镇学校及逆水学校任教满5年,其他乡镇学校任教满6年。
(四)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0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关于学历和专业等要求:
1.报考天柱山旅游学校英语学科岗位的,须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初中、高中学科岗位的,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的,须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小学学科岗位仅限小学阶段教师报考,除小学语文和数学学科岗位不要求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一致以外,报考本次选调其他学科岗位的,均须与本人所学专业一致或与教师资格证认定的学科一致。若是持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定向培养乡村教师须在乡村小学服务满6年)报考本次选调小学非语文数学学科岗位的,报名时需提供近三学年课程授课表(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和教务部门负责人签字验证并加盖公章)及学校出具的是否胜任该学科教育教学工作的意见。
报考初中学科岗位的,初中阶段教师报考的,须与本人所学专业一致或与教师资格证认定的学科一致;若小学阶段教师具有初中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可以报考初中学科岗位。
报考高中学科岗位的,仅限初中阶段教师报考,须与本人所学专业一致(研究生学历的所学专业不限)且具备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
报考学前教育学科岗位的,仅限通过学前教育编制招聘的教师报考,须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通过学前教育编制招聘的教师不得报考其他学段岗位。
完成主管部门组织的转岗培训并已取得该学段学科转岗培训证书,且能胜任该学科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符合上述学历条件的可以报名,报名时需提供近三学年课程授课表(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和教务部门负责人签字验证并加盖公章)及学校出具的是否胜任该学科教育教学工作的意见。
四、报名及考试事项
(一)报名材料:报名时须带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和学科教科研成果等证书原件与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报名表,选调报考证明(需经现任教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等证明材料,近期2寸证件照3张。报名表和选调报考证明的参考模板见附件2。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2026年8月9日—10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为教育局一楼办公室。
(三)选调考试:采用笔试形式,总分100分。笔试内容及分值占比:学科专业知识、学科课程与教学论及应用占考试成绩80%;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材教法、教育学和心理学知识等占考试成绩20%。
(四)加分项目: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加分,报名时按要求携带相关证书原件等材料,现场填报《潜山市2026年市直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加分申请表》(见附件3),逾期不再受理。
1.表彰类:省级特级教师加5分,省级学科带头人或教坛新星加3分,市级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学科带头人或教坛新星加2分。
2.教科研类:近5年来(2020年8月以后),参加本学科优质课、基本功大赛、基础教育精品课、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和教育典型案例评选,个人获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加2分、省级二等奖加1分、省级三等奖及市级一等奖加0.5分。
以上每项按最高等次计分一次,不重复积分。最高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
各学科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无人报考的岗位自动取消。
(五)笔试时间和地点:2026年8月16日上午9:00—11:30。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26年8月14日下午(14:30—17:30),地点:教育局一楼办公室。
五、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报考人员最终成绩(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加分”合成确定。各选调岗位根据有效岗位计划数,依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等额确定拟选调对象。拟选调人员在教育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二)选岗原则。为确保全市各学校教师有序流动,合理配置,本次选调按以下原则执行(涉及资源整合学校,以当年资源整合方案有关精神执行):
1.关于学前教育岗位。幼儿园选调总名额20名,分两个批次依次选录:
第一批次计划选调15名,选调指标定向分配至6所教师相对较富余的乡村幼儿园,分配方案为:余井镇中心幼儿园4名、源潭中心小学所属幼儿园5名、痘姆乡中心幼儿园2名、梅城镇中心幼儿园2名、天柱山镇中心幼儿园1名、水吼镇中心幼儿园1名。以上学校(幼儿园)报考人员在本校(幼儿园)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先行录取,剩余未录取考生进入第二批次竞争;若报考人数等于或小于定向本校(幼儿园)岗位数,录取人员总分不得低于60分。
第二批次计划选调5名,除第一批次已录取人员外,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含第一批次落选教师)统一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统一排序录取。每所学校(含第一批次中的6所幼儿园)最多录取1人。
第一批次录取结束后,若存在未使用空余名额,全部调剂并入第二批次选调名额。学前教育岗位全部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
2.关于初中语文和英语学科岗位。初中语文和英语两个学科合计选录9名,分两个批次依次选录:
第一批次计划语文和英语两个学科各定向选录2名,共计4名,仅录取符合报考资格的乡村小学教师。分学科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单学科报考人数等于或少于本学科选录计划数的,拟录取人员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第一批次各学科未录取考生,全部进入第二批次参与竞争。
第二批次计划语文选录2名、英语选录3名,共计5名。除第一批次已录取人员外,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含第一批次落选小学教师)统一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统一排序录取。
第一批次录取结束后,若存在未使用空余名额,全部调剂并入第二批次选调名额。两个批次的录取每所学校每个学科最多录取1人。以上学科岗位全部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
3.其他学科岗位。根据所报考学校学科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选岗。凡同一学校的报考教师,按总成绩名次,各学科岗位均限1人。
4.同分时优先选调顺序。如有同分,优先选调的顺序为:①学科专业知识考分高的优先;②教龄长的优先;③年龄大的优先;④获奖层次高的优先。
(三)选调学校安排。根据总成绩,分学段按学科从高分到低分自主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递补。选岗前,因下列情形导致选调岗位出现空缺的,从该岗位参加考试人员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且只递补1次:
①自动放弃的;②不符合选调条件的;③公示结果影响选调的;④其他导致空缺的情形。
确定为选调人员后弃权的,5年内不得参加本市选调。
(五)聘用。被选调教师按教师调动办理相关手续,并根据《潜山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被选调人员按选调单位的职称评聘方案重新聘任职称岗位。选调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不合格的教师将调回原单位。
六、组织领导与纪律要求
(一)为确保本次选调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成立由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和教育局共同组成的潜山市2026年市直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组,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二)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次公开选调工作,加强宣传,严格把关。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将加强公开选调工作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如发现有人员工作失职,把关不严或帮助他人徇私舞弊的行为,一律严肃查处。
(三)本公告由潜山市2026年市直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6-8937867、8937080(市教育局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556-8937870(市教育局审计事务中心)0556-8937158(市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1:潜山市2026年市直学校公开选调教师选调岗位和计划分配情况一览表.xlsx
附件2:潜山市2026年市直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和选调报考证明.docx
附件3:潜山市2026年市直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加分申请表.docx
潜山市2026年市直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组办公室
2026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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