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颍上县人民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社会化用人公告》规定,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进入资格复审,且最低分数不低于60分,未达到比例数的以实际人数为准。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现将递补资格复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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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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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职位代码 |
职位名称 |
准考证号码 |
笔试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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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01 |
感染科、康复医学科、急诊内科、神经外科、肿瘤内科 |
202607250206 |
6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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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01 |
感染科、康复医学科、急诊内科、神经外科、肿瘤内科 |
202607250102 |
66.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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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002 |
护理(限女性) |
202607250417 |
77.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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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3002 |
护理(限女性) |
202607250503 |
76.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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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3004 |
护理(精神科) |
202607250619 |
73.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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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3004 |
护理(精神科) |
202607250626 |
72.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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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3004 |
护理(精神科) |
202607250704 |
7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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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3004 |
护理(精神科) |
202607250618 |
72.40 |
二、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一)递补资格复审时间:2026年8月7日上午8:30-11:00
(二)递补资格复审地点:颍上县人民医院南区门诊楼3楼(交通东路111号)
三、资格复审提供的证件、材料: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证明、资格证或成绩合格证明、执业证、规培证、报名资格审查表(报名资格审查表请从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等招聘岗位表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自备档案袋并装好所有材料。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原件证件材料或相关证明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
四、有关说明:
1.因实际工作需要护理专业报考人员身高要求女护不低于158cm,男护不低于168cm。 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本人参加并进行身高测量,不符合职位要求的,不得进入面试。
2.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考录工作全过程,在考录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录用情形,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3.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递补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因此出现空缺名额,在规定时间内按分数高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后一名笔试分值相同排名并列的一并入围面试。
五、联系电话
颍上县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 0558-2826101
颍上县人民医院纪检监察科: 0558-2827185
上述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颍上县人民医院
2026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