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均衡配置城乡教育师资资源,补齐城区学校教学岗位缺口,规范城乡教师交流轮岗管理,根据高新区教育教学实际工作需求,经区社会事业局研究,报管委会同意,决定开展2026年蚌埠高新区城乡教师公开选调及交流轮岗教师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实事求是、满足需求、服务大局、择优遴选、规范管理的原则。
二、工作计划
1.面向农村学校公开选调27名优秀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其中小学16名,中学11名),从洪集中学公开选调2名教师到禹庙中学任教,通过专业测试的方式,按考试成绩顺序选岗。
2.对前期已交流轮岗至城区学校任教的21名农村教师,通过考评方式进行考核。
三、工作程序
(一)城乡教师公开选调
1.基本条件
(1)在高新区农村学校任教满三年,获得市级优质课评选、岗位研修、基本功大赛等比赛一等奖及以上,或通过选拔参加省级比赛的教师,考察合格后,可根据教师意愿,直接调入城区学校任教。
(2)参与城乡教师选调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无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身体健康。
②高新区农村学校教龄满三年的教师,男教师年龄50周岁及以下,即1975年7月(含)以后出生,女教师48周岁及以下,即1977年7月(含)以后出生。
③报考人员要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④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在党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
②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审查的;
③其他情形不宜选调的。
2.报名
采用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于7月20日前,由学校将报名表(一式两份)、同意报考证明、个人考察材料(学校近三年考核综合鉴定)、个人报考承诺书等材料交区社会事业局教育办公室。
参与选调人员必须服从学校安排和管理,学校要在满足本校教育教学工作需求的前提下,按照区社会事业局核定岗位人数,合理确定参加选调教师人选。
3.资格审核
区社会事业局联合人社、纪检部门成立资格审核小组,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进入专业测试。
4.专业测试
时间、地点另行确定。
专业测试形式为10分钟无生授课(分值70分)和5分钟结构化面试(分值为30分),满分为100分。提前1小时抽取课题,现场备课,撰写教学设计。完成后,交工作人员复印。专业测试后现场公布得分。
专业测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按照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选调教师,如最后一名分数相同,一并予以选调。如实际参加选调人数小于或等于选调计划数时,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70分的教师不予选调。
5.公示
根据专业测试得分,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将结果在高新区管委会网站公布。
6.考察
区社会事业局和区党工委组织部(人社局)组成考察组,对拟选调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2026年秋季开学前,根据城区学校需求分配,试用期为六个月。
7.试用期考核结果运用
选调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留用后,可办理调动手续。调动后在新学校需重新核定专业技术岗位,如相应级别无岗位空缺,须低聘至有空缺的专业技术岗位。选调人员试用期满考核认定不能胜任工作的,返回原单位工作。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1)拟选调人员自愿放弃交流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声明);
(2)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的;
(3)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二)交流轮岗教师考评工作
为规范教师交流轮岗后续管理,稳定城区教学师资队伍,对已交流轮岗至城区学校任教,人事关系仍保留在农村学校的教师,统一组织考评课考核。
1.考评对象
已交流轮岗至城区学校任教,人事关系仍在农村学校的教师。
2.报名
采用个人报名的方式,7月20日前,由个人将报名表(一式两份)、同意报考证明、个人考察材料(学校近三年考核综合鉴定)、个人报考承诺书等材料交区社会事业局教育办公室。
3.资格审核
区社会事业局联合人社、纪检部门成立资格审核小组,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进入考评环节。
4.考评方式及内容
本次考评形式为10分钟无生授课(分值70分)和5分钟结构化面试(分值为30分),满分为100分。提前1小时抽取课题,现场备课,撰写教学设计。完成后,交工作人员复印。考评结束后现场公布得分。
5.考评结果运用
(1)考评成绩合格线为70分,合格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办理调动手续;
(2)考评成绩未达到70分的人员,取消城区任教资格,返回原农村学校任教,不再保留城区交流任教岗位。
(3)符合本次考评条件,但未报名的人员,取消城区任教资格,返回原农村学校任教,不再保留城区交流任教岗位。
四、其他事宜
1.本次工作在2026年高新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区社会事业局牵头,区纪工委监察办、区党工委组织部(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全程参与并监督指导。
2.本次工作如有对报名人员相关资格条件举报,调查属实,经2026年高新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符合条件,取消报名人员选调或交流资格。
3.本选调公告未尽事宜由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6年蚌埠高新区城乡教师公开选调及交流轮岗教师考评工作报名表.docx
202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