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蚌埠高新区城乡教师公开选调及交流轮岗教师考评工作的公告

高新区2026年面向农村学校公开选调27名优秀教师至城区学校(含小学16名、中学11名),同时开展交流轮岗教师考评;报名方式为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需于7月20日前提交材料至区社会事业局。

为统筹均衡配置城乡教育师资资源,补齐城区学校教学岗位缺口,规范城乡教师交流轮岗管理,根据高新区教育教学实际工作需求,经区社会事业局研究,报管委会同意,决定开展2026年蚌埠高新区城乡教师公开选调及交流轮岗教师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实事求是、满足需求、服务大局、择优遴选、规范管理的原则。

二、工作计划

1.面向农村学校公开选调27名优秀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其中小学16名,中学11名),从洪集中学公开选调2名教师到禹庙中学任教,通过专业测试的方式,按考试成绩顺序选岗。

2.对前期已交流轮岗至城区学校任教的21名农村教师,通过考评方式进行考核。

三、工作程序

(一)城乡教师公开选调

1.基本条件

(1)在高新区农村学校任教满三年,获得市级优质课评选、岗位研修、基本功大赛等比赛一等奖及以上,或通过选拔参加省级比赛的教师,考察合格后,可根据教师意愿,直接调入城区学校任教。

(2)参与城乡教师选调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无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身体健康。

②高新区农村学校教龄满三年的教师,男教师年龄50周岁及以下,即1975年7月(含)以后出生,女教师48周岁及以下,即1977年7月(含)以后出生。

③报考人员要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④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在党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

②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审查的;

③其他情形不宜选调的。

2.报名

采用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于7月20日前,由学校将报名表(一式两份)、同意报考证明、个人考察材料(学校近三年考核综合鉴定)、个人报考承诺书等材料交区社会事业局教育办公室。

参与选调人员必须服从学校安排和管理,学校要在满足本校教育教学工作需求的前提下,按照区社会事业局核定岗位人数,合理确定参加选调教师人选。

3.资格审核

区社会事业局联合人社、纪检部门成立资格审核小组,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进入专业测试。

4.专业测试

时间、地点另行确定。

专业测试形式为10分钟无生授课(分值70分)和5分钟结构化面试(分值为30分),满分为100分。提前1小时抽取课题,现场备课,撰写教学设计。完成后,交工作人员复印。专业测试后现场公布得分。

专业测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按照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选调教师,如最后一名分数相同,一并予以选调。如实际参加选调人数小于或等于选调计划数时,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70分的教师不予选调。

5.公示

根据专业测试得分,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将结果在高新区管委会网站公布。

6.考察

区社会事业局和区党工委组织部(人社局)组成考察组,对拟选调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2026年秋季开学前,根据城区学校需求分配,试用期为六个月。

7.试用期考核结果运用

选调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留用后,可办理调动手续。调动后在新学校需重新核定专业技术岗位,如相应级别无岗位空缺,须低聘至有空缺的专业技术岗位。选调人员试用期满考核认定不能胜任工作的,返回原单位工作。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1)拟选调人员自愿放弃交流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声明);

(2)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的;

(3)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二)交流轮岗教师考评工作

为规范教师交流轮岗后续管理,稳定城区教学师资队伍,对已交流轮岗至城区学校任教,人事关系仍保留在农村学校的教师,统一组织考评课考核。

1.考评对象

已交流轮岗至城区学校任教,人事关系仍在农村学校的教师。

2.报名

采用个人报名的方式,7月20日前,由个人将报名表(一式两份)、同意报考证明、个人考察材料(学校近三年考核综合鉴定)、个人报考承诺书等材料交区社会事业局教育办公室。

3.资格审核

区社会事业局联合人社、纪检部门成立资格审核小组,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进入考评环节。

4.考评方式及内容

本次考评形式为10分钟无生授课(分值70分)和5分钟结构化面试(分值为30分),满分为100分。提前1小时抽取课题,现场备课,撰写教学设计。完成后,交工作人员复印。考评结束后现场公布得分。

5.考评结果运用

(1)考评成绩合格线为70分,合格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办理调动手续;

(2)考评成绩未达到70分的人员,取消城区任教资格,返回原农村学校任教,不再保留城区交流任教岗位。

(3)符合本次考评条件,但未报名的人员,取消城区任教资格,返回原农村学校任教,不再保留城区交流任教岗位。

四、其他事宜

1.本次工作在2026年高新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区社会事业局牵头,区纪工委监察办、区党工委组织部(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全程参与并监督指导。

2.本次工作如有对报名人员相关资格条件举报,调查属实,经2026年高新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符合条件,取消报名人员选调或交流资格。

3.本选调公告未尽事宜由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6年蚌埠高新区城乡教师公开选调及交流轮岗教师考评工作报名表.docx

附件2:区内教师同意报考证明.docx

附件3:个人报考承诺书.docx

202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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