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资格初审、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聘用朱**同志为安徽艺术学院专任教师,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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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岗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姓名 |
学历学位 |
专业 |
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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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专业技术 |
6000573 |
朱** |
博士研究生 |
音乐与舞蹈(音乐学) |
俄罗斯下诺夫哥罗德格林卡国立音乐学院 |
公示时间为:2026年10月30日至11月5日(5个工作日)。如有问题,请于公示期间及时向我校反映。
监督电话:0551-64400186(纪委办),0551-64400140(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