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人选确定
从同职位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与遴选职位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者考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方式
时间:2026年10月20日上午8:30-12:00。
方式:现场审核,池州市委大楼三楼市委组织部320会议室(地址:贵池区清风东路99号)。
(三)资格复审提供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所在单位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所在单位和县区委组织部公章的报名表(原件及复印件);
5.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以选调生身份报考的,还需提供选调生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6.近三年(2023年、2024年和2025年)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7.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1)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3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
(2)在本级机关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原件);选调生还需提供基层锻炼的证明材料(原件);乡镇公务员还需提供在乡镇机关工作满5年的证明材料(原件);
8.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1)报考15001-15005职位的,需提供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原件),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入党时间、预备党员或正式党员;
(2)报考15001、15002职位的,需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证明材料均需加盖所在单位和县区委组织部公章。
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或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以及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证明材料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递补后如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将于11月上旬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有关注意事项
1.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信息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2.各遴选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应严格按照本次遴选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职位的具体要求,认真进行审核把关。资格复审结束后,将资格复审人员详细情况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市委组织部。对把关不严、审核不力、自行放宽条件的单位及个人按照有关纪律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566-2088790。
附件:2026年度池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入围人员名单
中共池州市委组织部
202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