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渡、红庙、刘渡、开城、襄安、洪巷、石涧镇等7家卫生院请示要求,依据无为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印发《无为市退出村医返聘实施方案的通知》(卫办〔2021〕22号)和《无为市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与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卫基卫〔2025〕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拟同意以上卫生院聘用/返聘18名村医到卫生室执业,现予公示,接受监督。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6年10月30日—2026年11月5日)。
监督电话:0553-323100、2323120
附件:无为市乡村医生聘用返聘人员公示表.xls(访问官网获取详情)
无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