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兴人社发〔2020〕124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2名。具体负责城乡社会管理岗位(社会保障、市政管理)。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年龄女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85年11月30日—2007年11月30日),男18周岁以上、45周岁及以下(1980年11月30日—2007年11月30日),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且会使用基础办公软件,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且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根据《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0〕2号)的文件规定,登记失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1)低收入人口的;
(2)特困职工家庭的;
(3)残疾的;
(4)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成员;
(5)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
(6)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
(7)优抚对象家庭的;
(8)军队退役的;
(9)设区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2年内毕业连续6个月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3.拥有本镇户籍或在本镇居住满一年以上并有固定住所;
4.热爱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熟悉电脑基本操作;
5.身体健康并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法律规定的不得聘用其他情形的人员。
(2)往年已被录用过或被辞退的人员,不得再在本次招聘中报名。
三 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相关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社会公布招聘事项,公告时间10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5日至11月18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14:00-17:00。
2.报名地点:兴化市戴窑镇便民服务中心。
3.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须先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身份后方可报名,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网上报名,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2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
(5)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所需的资料;
(6)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兴化市戴窑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表);
(8)其他需要证明人员身份的材料(如:退伍证、低保证等)。
4.资格审查。建立由组织、纪检、公安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名表内容及提供证件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如因填写内容或证件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主要测试参考对象的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气质、仪表等,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面试人员成绩。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岗位数等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考生本人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书面向戴窑镇便民服务中心申请并取得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五)考察、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在相关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人员管理及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则取消聘用资格。聘用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合同期满自行解聘、退出公益性岗位。公益性岗位人员须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且就业困难人员身份是动态的,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发生《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退出”情形的,应及时注销其就业困难人员资格,合同自行解聘,即时退出公益性岗位。
聘用期间政府根据工作需要,可对聘用人员进行调配使用,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和考核,工资标准按照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含个人缴纳社保部分),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兴化市戴窑镇便民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23-83846016(戴窑镇便民服务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523-83846007(戴窑镇党建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