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发〔2024〕299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市场运行质量,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现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做市商管理办法》,招募铅、镍、锡和氧化铝期权做市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二)具有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做市交易,做市人员应当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
(三)具有健全的做市交易实施方案、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
(四)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五)具备稳定、可靠的做市交易技术系统;
(六)应当具有交易所认可的交易、做市或者仿真交易做市的经历;
(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材料要求
(一)经法定代表人签章的做市商资格申请表(见附件1);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经审计的最近一期财务会计报告原件或者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的复印件;
(四)做市交易部门的岗位设置和职责规定,以及从事做市交易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名单、履历(见附件2);
(五)做市交易实施方案、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参考要点见附件3);
(六)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书(见附件4);
(七)做市交易技术系统情况的说明(见附件5);
(八)做市或者仿真交易做市情况的说明;
(九)交易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成立时间、注册地址、办公地址等基本情况的说明。证券公司、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等单位需提供所在行业主管机构出具的关于做市业务备案函或无异议函的复印件。
三、材料提交要求
(一)材料形式:所有材料均需以电子材料形式提交,材料(一)还需提供纸质材料。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材料(三)和(五)需加盖骑缝章。
(二)材料顺序:参照申请材料要求对材料进行编号,并附上材料清单。
(三)材料名称:统一格式为“申请单位名称-上海期货交易所做市商资格申请材料”。
(四)提交时间:2024年8月26日(含)前打包的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分别通过邮件发送和邮寄的方式提交,并致电确认。
(五)不满足做市商申请条件或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不得进入评审。交易所可以根据评审情况要求补充相关材料或对相关申请单位进行现场检查。
四、联系方式
电话:021-68401847,021-68400152
邮箱 :shfemarketmaker@shfe.com.cn
邮寄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500号上海期货大厦
收件人: 上期所交易部
邮编:200122
特此通知。
附件:
4.承诺书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