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新桥上星幼儿园是宝安区教育局属下的全日制公办非小区配套幼儿园,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上星社区河滨南路22号,核定规模15个教学班,园内设施设备完善,园所环境舒适宜人,园风园貌纯良,现因工作需要招聘保健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保健员
1、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热爱幼教事业,师德品行良好;
2、40周岁以下(1984年8月22日以后出生);
3、医学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持有保健医生上岗证;
4、擅长幼儿园保健工作管理,幼儿园传染病预防,意外事故的应急处理;
5、有工作经验或党员优先。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1、实行聘任制,薪酬待遇按照《深圳市公办幼儿园教职工过度期薪酬参照基准》执行,第一个月试用期按当月薪资的80%发放。
2、享受各级各类培训、学习提升机会。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8月22日— 8月24日
2、报名材料:
(1)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3)工作经历证明(模板)、荣誉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4)承诺书(模板)。
(5)个人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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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工作经历证明
附件3:承诺书
个人信息表(保健员、厨师下载)
3、报名方式:
有意向者将报名材料电子版(纸质材料提供扫描件或清晰照片)按顺序命名排列,将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手机号码。发至邮箱871420753@qq.com
联系电话:0755-23307630、13420999536
资格复审安排在面试后进行,届时请将材料统一使用A4纸复印,并在材料右上角标注序号,按序号顺序进行排列。其中,第(4)、(5)项材料收原件,(1)至(3)项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注:(1)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考察结束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信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初审
依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将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参加现场面试。请在参加面试时携带相关证书、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现场将查验原件并收复印件。
(三)报名
1. 面试时间:微信或电话通知
2. 面试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桥上星幼儿园
(四)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为资格复审,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六)聘用
拟聘人员考察合格,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短期教师签订一个学期合同)。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和福利待遇等按照深圳市有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