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河源市消防队伍建设,提升消防救援能力,根据《关于全面推进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河源市消防救援支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收原则和程序
按照“条件公开、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原则,经考核、体检和政审等程序组织招收。
二、招聘岗位
共招聘91人,战斗员66名,消防车驾驶员25名。(详细见附件1)
三、招收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志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
4.年满18周岁;
5.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221-2009);
6.具有良好的品行;
7.具有高中及同等以上文化程度,边远乡镇可以放宽为初中文化程度;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消防车驾驶员需持B2及以上驾驶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招录为政府专职消防员: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2.具备消防救援相关技能和实战经验;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退出人员或者退役军人;
4.烈士、因公牺牲、病故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兄弟姐妹。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录为政府专职消防员: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辞退、开除公职、被军队除名或者开除军籍、被消防救援队伍辞退的;
3.曾被强制隔离戒毒的;
4.曾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并受到行政拘留的;
5.法律法规或者国家和省规定明确不得招录的其他情形;
6.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历次在河源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入职培训后无正当理由自行退出、公示录用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
四、岗位条件
(一)战斗员: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服从消防部门的管理,接受24小时执勤备战和准现役准军事化管理,按照消防救援队伍管理规定实行轮班、轮值、轮休制度;管理上参照消防救援队伍进行日常管理。
(二)消防车驾驶员: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服从消防部门的管理,接受24小时执勤备战和准现役准军事化管理,按照消防救援队伍管理规定实行轮班、轮值、轮休制度,管理上参照消防救援队伍进行日常管理,持有驾驶证准驾车型为B2及以上驾驶证。
以上条件均以《河源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第三批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需求表》中各用人单位提供条件为准。
五、福利待遇
(一)工资待遇:政府专职消防员具体工资标准以用人单位规定为准。
(二)基本待遇:享受国家队消防员同等住宿条件和伙食标准,并发放工作服装,每年一次健康体检。
(三)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及24小时执勤战备制度,根据用人单位执勤情况统一安排,每月休假不少于8天,部分岗位根据岗位实际安排作息。另外,按照规定享受婚假、护理假和带薪年休假。
(四)高中及同等学历以上,年龄在24周岁以内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其在队工作时间经认定,可在报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时计入工作时间。退役军人和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其在服役工作期间在政府专职消防员定级时计入工作时间。
(五)按月缴纳工会会费,享受所在县区消防救援大队工会福利。
六、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地点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30日;
2.应聘者在报名时需上交以下报名资料,纸质版报名资料交至对应所要应聘的各县区报名点,具体地址详见(附件3)。《河源市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表》电子版同时发送至河源市消防救援支队队务督察科工作人员邮箱,邮箱地址:flz0966@163.com。
详细报名信息可电话咨询各县区报名点(附件3),电话接听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二)报名资料及资格审查
1.河源市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见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
4.学历或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退役军人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驾驶员岗位应聘者提供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7.应聘者应提供近期彩色免冠一寸照片2张(蓝底);
8.近半年来身体健康证明。
以上资料审核后原件予以退还,复印件留存;现场报名后,需保持通讯畅通,由于通讯不畅所造成的后果自负。
七、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
应聘者经初步资格审查通过后,支队将以电话、短信方式通知应聘者进行现场体能测试、面试、笔试等。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二)考试
1.考试时间及地点。初定2024年9月初(具体考核时间和地点,请留意电话、短信通知)。
2.考试项目。考试为综合素质测试,采取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体能测试。男:1000米跑,俯卧撑、单杠引体向上。
(2)笔试。主要是了解应聘者对时事政治、消防职业的认识以及文化知识的掌握情况。
(3)面试。主要是了解语言表达、综合分析、思维反应能力和身体协调性。
(4)综合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30%+体能测试(几项体能平均分)×40%+面试×30%。拟聘用对象总成绩须达60分以上。(体能考核标准见附件4)
(三)体检
考核结束后,支队将根据考核情况和招聘条件中规定的优先条件等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入围体检的人员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检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付,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2009年11月1日公布的《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主要体检项目:1、全身体格检查(含:内科、外科和五官);2、肝功能五项、乙肝两对半;3、心电图;4、胸透;5、血常规;6、尿常规。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产生的空缺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四)政治审查
主要了解应聘者政治表现情况、有无参与非法组织、有无违反纪律及受处分情况、有无大额借资借贷、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录用
经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治审查合格的,在招录计划数内予以录用。
(一)入职培训。入职期间组织3个月的入职培训(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培训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予以退回。培训合格的,正式签订接收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二)违约行为。对录用后未报到,或入职培训1个月内退出的,从拟补录人员中按成绩排名择优补录。入职培训期间,非正当原因退出的,须返还补缴培训伙食费、服装费,今后不得参加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对正式签订接收协议后,非正当原因提前离职的,需退回由用工单位支付的培训费用,违约行为将放入个人档案及录入征信系统,今后不得参加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
(三)违规违纪。对不能胜任工作、身体不适应所在工作岗位要求或违反队伍管理和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制度的,依据相关规定解聘。
河源市消防救援支队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个别岗位的招聘信息,并对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九、注意事项和要求
(一)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考核和体检的时间、地点将会以信息或电话的方式进行通知,请报名者务必保持手机畅通,以免耽误应聘。
(三)招聘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由河源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河源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