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为进一步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周岁失业青年就业见习工作,帮助其积累工作经验,提高社会实践能力,尽快实现就业,现面向各企事业单位征集2025年上半年高校毕业生及青年就业见习单位和岗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在我县行政区域内依法依规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各级国家机关等各类用人单位。
二、征集时间
2025年2月10日-2月25日
三、见习对象
就业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已参加过就业见习、已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已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除外)。
四、见习政策
1.见习期限一般为3至12个月,见习期间给予每人每月1700元的基本生活费补贴,见习单位可在政府补贴的基础上增发生活补助。见习生活补贴实行先垫后补的方法,见习单位按月通过银行卡向见习人员发放,见习结束后,由县人社局按照每人每月 1700 元的标准一次性拨付见习单位账户。
2.对接收见习人员见习期限不少于3个月的见习单位,按照满足条件人数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见习单位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补贴;对年度接收见习人员见习期满后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按照留用人数每人2000元的标准,追加发放见习单位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补贴;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参缴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见习单位,给予剩余期限见习生活费补贴。
3.见习期内,县人社局统一为见习人员办理每月3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征集程序
1.申请: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填写《汉阴县就业见习单位和岗位申请表》(附件1),提供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向同级人社部门申报,申报材料包括纸质资料和电子文档各1份。
2.审核:见习单位申报以隶属关系和工商注册地为准。县创业就业中心负责见习单位和见习岗位征集与审核;
3.公示:经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人才交流中心)审核考察,符合条件的单位报送市人社局备案,并在县政府网站和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未公示单位开展的见习活动按照规定不予认可。
六、见习人员报名方式
青年见习采用“随时报名、即时上岗、长期受理、线上线下 同时进行”的方式,毕业 2 年内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持身份证、毕业证;16-24 岁失业青年持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失业证明,从即日起可到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线下报名,填写《汉阴县青年见习人员申请表》(附件 2);或登录“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点击“找工作”-“想见习”筛选适合的岗位并点击“申请”。
电子邮箱:424072785@qq.com
联系电话:0915-5291213
七、规范管理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做好见习生见习期间管理和指导工作,及时上报见习人员的增减变化,杜绝空岗套取资金现象。一旦发现见习单位弄虚作假,不正常履行见习职责,立即取消见习单位资格,两年内不再受理见习申请,并向相关单位反馈,追究相关责任,在一定范围给予通报。
附件:
汉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