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大学2025年“银龄教师”招募公告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大学2025年招募“银龄教师”,34个岗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65岁。报名时间至2025年12月31日,详情见附件。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充分发挥高水平大学退休教师、专家学者的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和专业优势,结合实际,经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大学党委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银龄教师”招募工作,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大学是新疆首所公办本科层次职业大学,前身是昌吉州合作干部学校,创建于1958年。学校是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国家优质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先后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是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典型案例学校”。学校设有昌吉校区和乌鲁木齐校区,下设16个院系及教学单位。聚焦自治区“十大产业集群”开设46个高职专业、5个职业本科专业。建有国家高水平专业群2个、国家级重点专业8个、骨干专业16个;自治区级高职骨干专业群3个、特色品牌专业11个。国家级精品课程6门、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5门;自治区级精品课程18门、自治区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5门、自治区高职一流核心课程3门、自治区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3门。学校是国家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试点单位,主持5个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学校深化产教融合,深度合作头部企业30个,共建产教融合实践平台78个、理论和实践一体化的教学型实验室141个,开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项目72个。建有8个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1个国家级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1个国家级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基地、4个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农业农村部企业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级职业院校校长培训基地、2个国家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3个自治区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1个自治区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建立校外顶岗实习与就业“双基地”1000余家。

二、需求计划

2025年我校“银龄教师”招募计划共34个,具体岗位条件及报名联系方式详见《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大学2025年“银龄教师”岗位需求一览表》(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大学2025年“银龄教师”招募公告附件1)。

三、基本条件与要求

1.招募对象为区内外高水平大学退休的专家学者、优秀教师,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有相应学科专业的高校教师资格证。

2.年龄不超过65(含)周岁,符合相应岗位具体要求,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教育教学等工作。紧缺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3.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湛、甘于奉献,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团队精神。

4.一线教学科研经验丰富、成果突出,能在学科专业建设、教学科研和团队建设中发挥积极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5.聘任期限不少于1学年,原则上须全职在岗,能按商定协议完成聘期任务。

四、岗位职责

“银龄教师”以课程教学、学科专业规划建设、课题研究、新双高建设、团队建设指导为主,同时以传、帮、带的方式指导我校教师做好教学教研、产教融合、科研项目立项及开展合作研究等工作,传授先进的教学方法和理念。具体岗位职责内容按照“突出实效、需求为本、形式灵活、人岗相适”原则,由应聘教师与招聘学院协商,经学校研究,通过协议确定。

五、待遇保障

(一)薪酬保障

1.学校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政策,为聘任人员提供薪酬保障,具体发放标准及形式按照“一人一策”的协议约定执行。

2.“银龄教师”在聘期内以我校为第一单位,完成协议约定任务之外的教科研成果,可申请按照《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大学科研与社会服务工作量管理办法》进行奖励。

(二)其它福利待遇

1.学校为聘期内“银龄教师”提供必要的教学科研设备和良好的工作条件,结合实际提供周转用房。

2.其他省市受聘“银龄教师”服务期内可享受一年2次居住地往返学校的交通费,具体按照学校差旅费标准执行。

3.学校为聘期内“银龄教师”购买雇主责任险。长期聘任的“银龄教师”可享受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大学在编人员体检待遇。

六、招募程序

(一)报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有意向者填写《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大学“银龄教师”特聘计划申报书》(附件2)并将报名所需材料(附件3)发送至各招聘学院联系邮箱,命名格式为:姓名+专业或研究方向。

(二)审核。各招聘学院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学历资历、业绩成果等情况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人选开展考察、体检等相关工作。

(三)确定拟聘任人选。经学校党委常委会议审议,确定拟聘任人选。

(四)拟聘任公示。学校对拟聘任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五)签订协议。学校、学院和受聘教师签订聘任协议,受聘银龄教师按约定时间来校开展工作。

七、其它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全年有效。报名过程中,应聘人员若需详细了解相关信息,可咨询各学院联系人,联系方式见附件1。

学校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联系方式

0994-2342684 、2357979  18129499490

学校地址:昌吉市文化东路29号

附件:1.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大学2025年“银龄教师”岗位需求表

2.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大学“银龄教师”申请表

3.报名所需材料清单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大学

2025年3月10日


附件1: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大学2025年“银龄教师”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2: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大学“银龄教师”申请表.doc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大学2025年“银龄教师”招募公告附件3:报名所需材料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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