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医院管理研究所2025年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告

医院研究所招聘2名高校应届毕业生,专业要求详见附件。报名时间至2025年4月15日17:00。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院管理研究所(以下简称“医院研究所”)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医疗质量管理、医疗服务与安全、医疗信息化等医院管理领域理论与实践研究,以及医院管理和业务技术人才培养等工作,是国家药事管理专业质控中心、国家护理专业质控中心、国家医院感染管理专业质控中心的挂靠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5年度全国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包括定向生、委培生。

二、应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坚持党的领导,拥护党的理论、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

(三)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工作态度积极,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和开拓创新精神。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工作岗位的要求。

(五)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8月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

(六)京外生源应符合在京落户的相关政策要求。

(七)有下述情形者,不得报名。有参加非法组织或非法活动的记录,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处分,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况,上学期间有缴纳个人社会保险或有工资税收记录的应届毕业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需回避的人员。

三、招聘计划

(一)招聘条件、岗位及人数详见《国家卫生健康委医院管理研究所2025年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求计划表》(国家卫生健康委医院管理研究所2025年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告附件1)。

(二)学历学位要求为应聘者2025年8月前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专业要求为应聘者2025年8月前获得最高学历对应专业,专业参照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需求计划表中的,应聘者可与医院研究所联系,确认报名资格。

四、报名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15日17:00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方法:请应聘者填写《国家卫生健康委医院管理研究所2025年度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发送电子邮件至医院研究所招聘专用邮箱s62026607@163.com。邮件标题及报名表文件名按照“岗位名称+姓名+学校”的格式命名。

(三)应聘者应对提交的报名表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应聘者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医院研究所有权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进行处理。

(四)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医院研究所将结合岗位需求及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入围人选。每个岗位的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视情况研究决定是否按照入围人数开展该岗位招聘。

五、考试

(一)医院研究所根据报名情况组织考试,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二)资格审查合格后,医院研究所将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应聘者参加笔试。应聘者应确保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自负。未入围者,不再通知。

(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将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照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1:5的,按照笔试成绩合格人数确定。医院研究所将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应聘者参加面试。未入围者,不再通知。无符合条件的人选,取消该岗位招聘。

(四)考试不收取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六、考察、体检

(一)根据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考察比例为1:1。医院研究所派员考察,包括审核档案及相关证明,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能力等。

(二)体检由医院研究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三)应聘者自愿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考察人选可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也可不再递补。

(四)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无符合条件的人选,取消该岗位招聘。

七、公示、聘用及相关要求

(一)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医院研究所官网(https://www.niha.org.cn)公示5个工作日。

(二)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三)一经聘用即为国家事业编制内工作人员,行政关系、人事档案等须转入医院研究所。

(四)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不能如期毕业并获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等有关证明材料,或在办理入职落户等手续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将取消聘用。

(六)此公告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医院管理研究所负责解释。

八、咨询联络方式

咨询电话:010-81138505,010-81138510

监督举报电话:010-81138555

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6号院3号楼

邮编:100044

附件:1.2025年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求计划表

2.2025年度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报名表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院管理研究所

2025年3月12日

附件1:2025年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告.pdf

附件1.国家卫生健康委医院管理研究所2025年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求计划表.docx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院管理研究所2025年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告附件2.国家卫生健康委医院管理研究所2025年度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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