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2025年特聘教授与名匠招聘公告

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招聘特聘教授与名匠,面向具有深厚学术造诣的专业人士。 符合条件者需热爱祖国,身体健康,有良好教育职业道德,并能贡献于学院发展。 报名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13日。

为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充实高层次专业人才队伍,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实施特聘教授与名匠招聘项目,发布招聘启事。

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行政主管部门为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主管部门为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学校于1985年成立,2010年成为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院校,2014年通过教育部组织的国家骨干校建设验收并获得“优秀”,2015年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获批国家级教学资源库建设第二主持单位,2019年入选国家双高校、北京市特色高水平职业院校,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入选第一批北京市特色高水平骨干专业,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教学团队入选教育部“首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成为国家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教学资源库主持单位。2020年学校牵头组建的北京人力资源服务职教集团获批国家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承接教育部提质培优项目。2023年,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创新团队也获批教育部“首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入选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创新团队。2024年,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群在2024年北京市职业院校教学质量管理监测评价中获“A+”,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学前教育、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在北京市新增专业质量监测评价中获“A”。

一、招聘条件和职责

(一)基本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

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团结协作精神;

2.身体健康,能适应教育工作的身体要求;

3.具有良好的教育职业道德,愿意为我院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等方面工作做出积极贡献,能较好地履行约定的工作职责;

4.学术造诣较深,在所从事学科领域已取得显著成绩,得到同行专家的公认,能对学院事业发展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

5.年龄一般在 70(含)岁以下。

6.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曾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违反学风作风行为准则和科研诚信行为被处理的;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名的。

(二)岗位职责

1.全面履行教学科研职责:积极参与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同时承担并引领科研项目,确保科研工作的持续性与前沿性;

2.把握学术前沿,引领教学改革,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教学方法与手段的创新。

3.专业(学科)规划与建设:指导专业(学科)研究方向、发展规划,领导本专业(学科)建设,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专业(学科)发展规划,带领本专业(学科)团6队共同进步;

4.成果应用与推广:积极推动教学成果与科研成果的转化与应用,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5.指导中青年教学科研骨干开展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指导教师提升其专业技能与教学水平,主导“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工作;

6.指导师生参加各类技能大赛获得奖项;

7.在教学、实训基地的建设与运行中发挥重要作用,指导校内实训室和校外实训基地的建设,指导相关实践性教学工作;

8.积极开拓外部资源积极寻求与行业、企业的合作机会,深化产教融合;

9.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具体职责和工作任务一人一议,由学校、二级学院和本人协商确定。

二、柔性引进待遇

柔性引进的特聘教授与名匠的薪酬待遇实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议”,原则上具体薪酬及有关待遇的具体标准由学校与其协商确定

三、其他事项

1.联系人:齐老师

2.联系方式:010-80112456

3.工作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5号/北京市昌平区南口路32号

4.报名方式:提交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或技能等级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rs_bvclss@163.com

5.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3月13日

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

2025年3月10日

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2025年特聘教授与名匠招聘公告附件2 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特聘教授与名匠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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