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就业作用,帮扶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再就业,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5〕15号)和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通知》(茂人社〔2025〕13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我市2025年度城镇公益性岗位征集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凡愿意承担社会责任、有城镇公益性岗位需求的镇街、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均可提出设立城镇公益性岗位申请。
二、岗位征集类别
1.公共管理类岗位。包括交通值守、治安巡防、市政管理、公共环境卫生,以及街道(乡镇)或社区(行政村)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维权、社会救助、社区矫正、群团工作等岗位;
2.公共服务类岗位。包括街道(乡镇)或社区(行政村)的道路建设与维护、水利工程及水利设施建设与管护、就业社保协管、公共设施管护、耕地保护、河湖巡查与管护、垃圾污水处理、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河塘清淤整治、妇幼保健、农村物流快递收发、保洁保安、托老托幼助残、造林绿化等岗位。
3.后勤保障类岗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社会组织等单位的保洁、保绿、保安等后勤保障相关岗位。
三、岗位征集时间
2025年9月26日至2025年10月20日。
四、岗位安置对象及期限
本次城镇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对象为法定劳动年龄内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需经人社部门按相关文件规定认定,在《就业创业证》中标识)以及本省户籍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脱贫劳动力,安置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五、岗位申报流程
凡拟设立城镇公益性岗位的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向信宜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申报并同步登录“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https://ggfw.hrss.gd.gov.cn/employment/internet/portal/#/home”进行岗位申报。此外,还需提交电子版和一式两份纸质盖章版《
附件:信宜市公益性岗位备案申报表》(见附件)。申报内容须包括申报单位基本情况、公益性岗位名称和数量、招用人员条件、薪酬待遇、工作内容、工作地点等。
六、其他事项
用人单位申报岗位获批后,由人社部门按规定统一在政府公开网站面向社会公告,由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市各有关单位面向社会自主招聘符合条件的安置对象,经人社部门统一公示无异议后,可为其办理入职手续。
七、联系方式
信宜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0668-8837112。
信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