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阳光花园幼儿园招聘启事

龙岗区幼儿园招聘保教主任1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5年以上一线教学经验,1年以上管理经验,报名截止时间请关注[官网链接]。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岗位要求所规定的条件。

招聘岗位

保教主任 1名

岗位要求:

1.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45周岁及以下;

3.专业:学前教育专业;

4.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健康证;

5.有至少5年区一级以上等级幼儿园一线教学经验,有1年及以上教学管理经验;

6.熟悉幼儿园日常保教工作,能针对幼儿园的保教质量做出评估、调整和反思,善于沟通,具有较为全面的管理能力者优先。

报名专业要求:

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本科及以上”,专业要求为“学前教育”,考生为本科学历的专业为“汉语言文学”,但大专学历的专业为“学前教育”,则不符合要求。

报名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失信惩戒对象;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招聘流程

报名材料

1.报名表(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阳光花园幼儿园招聘启事附件1)、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2);

2.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4.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及验证证明,其他岗位相关证书;

5.承诺书(附件3);【签字按指模后的pdf或图片格式】

6.证明:报考人员为龙岗区幼儿园在职教职工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参加本次招聘的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附件4);【签字、盖章后的pdf或图片格式】

7.工作经历证明(合同、社保清单、工资单、聘用证书等);

8.荣誉证书等其他材料。

(请扫描文末二维码下载附件)

(以上材料请一起打包压缩,压缩文件包统一命名为“姓名+岗位+手机号码”)

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聘用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方式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材料初审

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招考单位对报考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通过,进入考试环节;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或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2.通过短信、邮件或电话告知材料初审结果。

综合考核

1.面试时间:待定,资格初审入围后通过邮件、电话或短信通知。

2.面试地点:以后续通知为准;

3.面试方式:以后续通知为准;

4.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综合考核事项。综合考核成绩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须至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有关规定复检。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取消应聘资格。

公示

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拟聘人员公示事项。

聘用

1.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公示期结束后,如拟聘人员自愿放弃录用资格,我园则按照综合考核成绩排名依次补录考核合格人员。

2.如因体检不合格或拟聘人员自身原因不能聘用,则按照综合考核成绩排名依次补录考核合格人员。

3.入职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报名时间

1.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16日16:00时截止,有意者请将报名材料按顺序排列并压缩发送至邮箱:jhjdyghyyey@lg.gov.cn;

2.邮箱主题统一命名为“姓名+岗位+手机号码”,我们会有专人与您联系!

3.报考人员如对招聘公告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相关疑问,请咨询0755-89306637
马老师(工作日9:00-12:00,14:30-17:00)。

有关说明

1.根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2.薪酬待遇:参照市区公办幼儿园聘用教职工工资方案执行。

3.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开展培训或办理聘用手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报名表.doc

附件2.报名信息采集表.xlsx

附件3.承诺书.docx

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阳光花园幼儿园招聘启事附件4.证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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