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补录相关人员,派遣至青岛西海岸新区所属中小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公告如下:
Part.01
补录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补录相关人员,补录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开补录相关人员计划表》(见附件)。
聘用人员与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岛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黄岛人力资源公司负责劳动关系管理,不具有事业编制和控制总量备案制身份,不享受事业编制和备案制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Part.02
补录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29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可放宽到40周岁(1983年7月29日以后出生);
7.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和相应教师资格证;
8.具备补录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相关要求详见附件)。
9.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列入《青岛市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等违法犯罪信息制度实施细则》范围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2)受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曾因违反规章制度、师德师风被单位辞退的人员,在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中小学教派遣教师项目中离职不满6个月的人员;
(4)由本公司派遣到青岛西海岸新区所属中小学校现在岗人员。
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者,学历、学位和相应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均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并提交黄岛人力资源公司审核,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其他应聘人员,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报考资格。
Part.03
报名与资格审查
补录岗位采取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的方式,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
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线上报名链接:
http://url.jiuyejie.cn/hdrl/zxx.php
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查询和缴费、打印准考证。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或者360极速浏览器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7月29日9:00-7月31日16:00;
审核时间:2024年7月29日9:00-8月1日16:00;
查询及缴费时间:2024年7月29日9:00-8月1日16:00;
具体办法:个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①应聘人员进入报名系统后,必须先进行系统注册,设置登录名和密码。请务必准确填写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以防他人盗用影响报名和考试。
②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上传的个人免冠彩色照片须清晰,文件格式为jpg格式,文件大小30K以下,照片处理工具须从报名系统下载。
③网上报名系统的填表项中未能涵盖报考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
④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⑤应聘人员在网上审核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网上审核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
⑥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⑦应聘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事业单位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2.资格审查材料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补录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应按岗位需求条件,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2024年普通高校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须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学校有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证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应届毕业生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出具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其参加应聘的证明;2024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其他人员报考的,须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的主管部门或有用人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补录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时提供,考察时不能提供同意应聘证明或同意解约证明的,取消聘用资格。
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或派出所出具。报考人员到公安部门办理,如有需要,报考人员可联系报考主管部门开具介绍信(青岛户籍考生可关注“青岛公安”微信公众号,自行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查询)。
使用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同时提交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截止至2024年7月31日)。
在考察时,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各一份。如本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场办理,经批准,可委托他人携带以上证明材料以及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办理。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
应聘人员如有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信息、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列入社会诚信黑名单,反馈至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
3.审核
报名期间,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审核结果。
应聘人员应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并及时查询网上审核结果,对审核结果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补录单位。对因应聘人员报名时间接近截止时间、填报信息有误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被驳回的,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未重新提交或因超出报名时间无法重新提交信息审核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尚未审核或未通过网上审核的,在2024年7月31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4年7月31日16:00以后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4.缴费
考务费按每人70元收取。报考人员审核通过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以考察时使用),逾期不再开放打印端口。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另行通知,准考证保存到办理聘用手续阶段。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可现场提交相关材料申请减免报名费,其余人员缴纳报名费后不予退费。
网上报名期间,将通过报名系统发布各岗位通过审核人员数量(发布时间为:报名当天至结束日上午12:00,每天上午11:00左右,下午4:00左右)。
Part.04
考试
1.初试。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无法一天完成面试的岗位,增加初试环节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初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对于增加初试的岗位,初试时间、地点、方式、费用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补录岗位的需求和特点,面试采取“说课”或“说课+技能测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技能等方面。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说课、技能测试环节分别由考官打分,计算平均成绩。
面试相关事宜将在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hdqhr.com/)公布。
Part.05
成绩核算
面试方式为“说课”的补录岗位,按说课成绩占10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面试方式为“说课+技能测试”的补录岗位,按说课成绩、技能测试成绩各占50%、5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说课成绩、技能测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Part.06
考察体检
根据总成绩,分补录岗位,按规定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方式为“说课+技能测试”的岗位,说课成绩、技能测试成绩、总成绩均不得低于60分)。如1个补录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面试总成绩相同,则按说课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如说课成绩相同,则增加加试环节)。对考察合格人员,按补录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健康、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方案另行通知。
体检由黄岛人力资源公司统一组织。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串通体检工作人员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弄虚作假、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Part.07
岗位及相关待遇
1.岗位。工作岗位将根据需求统筹调配,按总成绩分类别、分专业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选岗(若面试总成绩相同,则抽签决定选岗顺序)。
2.公示。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经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派遣手续,按规定签订合同。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3.待遇。人员工资待遇由黄岛人力资源公司依据考核办法依法统筹支付。实行绩效考核,多劳多得,优质优酬,对承担班级管理等工作量大的予以适当倾斜。
4.管理。补录人员日常管理由黄岛人力资源公司与用工单位负责,由黄岛人力资源公司负责人员期满退出工作。
Part.08
纪律
公开补录将实行全程监督,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补录简章、考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补录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Part.09
有关说明
1.补录简章、准考证打印、考试方案、考试成绩、资格审查、体检等考试相关信息均在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hdqhr.com/)公布。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保持联络畅通,及时了解官方网站发布的补录信息,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应聘人员填写报名信息时必须真实、全面、准确,所学专业以合格学历证书为准。具有教师资格证书人员需写明教师资格证书的学段。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因个人提交报考信息不准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3.补录过程中若有违规作弊行为,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后发现应聘人员隐瞒病史的、不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查实提供虚假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服务,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机构不得将本简章用做与本次补录内容无关的其他宣传或用途。
5.补录岗位计划空缺的,根据补录情况可调剂使用。
6.根据最终补录情况确定是否再次组织报名或核减计划。
7.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所有。
8.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0532-80981910
网站技术:18562803179
补录监督:0532-80981915
请在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拨打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