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坦洲镇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53名,具体岗位、人数及要求见附件。
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的人员。
招聘条件
基本条件
●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 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资格条件
● 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 具有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或以上的教师资格证;
●
中小学临聘教师年龄原则上女性不超过45周岁,男性不超50周岁;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的应聘者,年龄可适当放宽(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 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 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 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招聘程序及方法
报名
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30日晚12:00。
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应聘者将报名所需资料发送到各岗位指定邮箱。
报名资料
● 《中山市坦洲镇2024年招聘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扫描件(签名处须本人手写);
● 《中山市坦洲镇2024年招聘公办中小学校临聘教师信息表》(附件3)可编辑电子版;
● 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
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从第一学历开始扫描),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习成绩单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整本全页);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专业名称、所修课程及毕业时间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 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系统通过证明;
● 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色电子照片(命名为本人姓名);
●
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社会实践成果、已发表的学术论文、主持或参与的各类课题项目、所获奖项、技能证书、担任职务证明材料等)。
报名要求
●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多个岗位者视为无效报名。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
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
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专业相符。若所学专业不相符,但应聘学科教学业绩突出的(近三年内曾获镇(区)级教学比赛一等奖以上奖励或教育教学类荣誉称号),或取得应聘学科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或具有应聘学科2年及以上教学经历的(以合同、社保和工作单位出具证明为准),可报考相关学科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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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人员应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报名基本条件及所应聘岗位的规定条件。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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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邮箱具体见岗位表。邮件主题命名为:岗位代码+学段+学科+姓名,如“TZ20241001初中语文张三”,相关文档按以上第3点报名资料顺序整理上传。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上传报名资料的,视为无效报考。
资格审核
由招聘单位组织审核报考资料,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按1:3的比例择优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如报名人数未达比例要求的,按实际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人数参加面试)。
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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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围面试的考生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招聘单位将通过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发送入围考试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密切留意邮箱邮件。未入围考试者恕不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场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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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临聘教师面试采用无生授课形式进行,时间7分钟,备考时间20分钟。主要考核面试者的专业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及个人素质等。
●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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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 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或体检不合格的,或放弃岗位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应聘同一岗位的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依次递补。
公示
体检和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坦洲发布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举报信息不影响聘用的,报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审核通过,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
薪酬待遇及管理
按坦洲镇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薪酬待遇执行。
其他事项
● 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 本次招聘不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 本次招聘过程中考生因自身应考产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本公告由中山市坦洲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60-86219005
联系人:刘老师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