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计划
语文教师1名
基本条件
1.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历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
2.教师资格证:具有小学及以上层次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
3.普通话水平:语文学科岗位普通话证书为二甲及以上证书。
4.年龄:无工作经历要求岗位,年龄为28岁下,(即:1997年2月24日以后出生)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年龄为35岁以下(即1990年2月24日以后出生)。
5.不得报考的情形
(1)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5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5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2)合同期内的特岗教师;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
(7)因违反整治违规补课相关规定而受处分或被处理的;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招聘程序
1.报名。报名时间:2025年 2 月 24 日至2025年 2 月 27
日,简历发送邮件至804546689@qq.com。以“应聘学科+姓名+毕业院校”格式命名。
2.资格初审。学校将根据投送简历情况和相关证件原件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者电话通知来校参加现场考核,学校会在3个工作日内(从投递简历第二天开始计算)电话通知本人参加面试,初审没有通过,恕不一一电话回复。

3.考核由试教和面谈两个项目组成,片段课试讲:以试讲所报岗位知识为主,由学校提供内容进行片段化无生教学。面谈交流:以考核综合应变能力和仪表举止。面谈和试教成绩按2:8的比例合成为最终成绩;
4.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含),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5.资格复审和体检
(1)以岗位招聘计划数,依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
(2)资格复审全面了解入围对象的报考资格、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经历等情况。
(3)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入围人员,请自行前往指定医院进行入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6.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需到户籍地公安部门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和从业查询,存在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不得聘用。
7.聘用
根据岗位实际需求,考察合格人员与学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工作待遇
聘用教师待遇遵照雨花区合同制教师统一标准执行。学校园内有公办五一幼儿园,教师子弟接送方便。学校附近毗临地铁5号线、6号线,出行便捷。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工作日上班时间请拔打:0731-84715725
监督电话
0731-85110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