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兜牢民生底线,提升就业援助质效,帮助长期失业、残疾等就业困难群体灵活就业,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十四部门关于印发<镇江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镇人社发〔2021〕76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性公益性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本次开发临时性公益性岗位150个。主要从事交通值守、治安巡防、公共环境卫生、街道(镇)、社区(行政村)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工作。
录用人员具体岗位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分配。
二、报考条件、对象
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需具有经开区户籍并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按《关于印发<镇江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服务规程>的通知》(镇人社发〔2021〕73号)执行,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
即日开始报名,报满即止。
2、报名地点
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3、报名要求
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4、资格审查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须对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各镇、街道对岗位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和调查核实,初审符合条件的,由镇、街道统一将申报材料报区人社局终审。如发现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录用后相关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由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协议。本次开发的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在岗时间为10天,工资不低于本市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不缴纳社会保险。
五、联系方式
园区板块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丁卯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
胡女士 |
80823316 |
大港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
吴女士 |
80866707 |
丁岗镇便民服务中心 |
朱女士 |
80870970 |
大路镇便民服务中心 |
肖女士 |
83722226 |
姚桥镇便民服务中心 |
田女士 |
80865624 |
附件:关于印发《镇江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服务规程》的通知(镇人社发〔2021〕73号)
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