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消防救援队伍应急救援能力,充实执勤备勤实力,罗平县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专职消防员10名(限男性)。本次招聘人员纳入县财政全额保障供给,实行准军事化管理,24小时驻勤,主要承担罗平县消防救援大队下辖消防站的执勤备战、灭火救援等工作。
(二)待遇
1、工资待遇。
(1)试用期为一个月(政府专职消防员、退役军人及具有消防救援工作经验的经考核合格后试用期工资按照转正工资发放。)
(2)正式录用后,签订劳务合同,聘用期内,办理五险一金(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基本生育、工伤和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的保险基数缴纳;大队统一购买集体意外伤害险;
(3)工资由基本工资(2500元/月)、绩效工资(500元/月)、执勤补贴(40元/天)、工龄工资(200元/月*工作年限)、职务工资(班长280/月,副班长200/月)五项组成。新入职的人员,扣除五险一金后到手工资为3000—4000元/月,工资随工作年限、岗位等级调整等逐年递增。
2、食宿及休假。食宿、被装均由消防救援大队免费提供,每月休息4天(工作满1年后可享受带薪年假7天)。
3、福利保障。
(1)每年免费参加县级以上医院全面体检一次。
(2)对在实际工作中表现优秀的个人,列为骨干培养对象,选派参加培训驾驶(B2驾照)、消防救援队山岳水域专业化培训,并全额报销培训费用。
(3)体能、业务技能、日常表现良好的个人可推荐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嗜好,无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热爱消防救援事业,志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
2、专职消防员年龄为18—26周岁男性公民,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文化程度,身高162cm以上,身心健康,反应灵敏,体形端正,不超重【标准体重(斤)=(身高cm-100cm)×2,标准体重±10%】,无传染性疾病。
3、政府专职消防员,退役军人及具有消防救援工作经验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在部队服役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消防救援队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5)非正当理由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
(6)个人有不良征信记录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地点及所需材料:罗平县罗雄街道白龙路中段(罗平县第四中学旁)罗平县白龙路消防救援站二楼队站办公室。应聘人员填写《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考试
1.体能测试
报考人员参加3000米长跑、100米跑、引体向上、仰卧起坐、俯卧撑项目。
2.面试
面试主要了解沟通表达、综合分析和思维反应能力。
(三)体检
考试成绩合格者到县级及以上医院参加体检并及时上交体检表到消防救援大队,体检参照现行的《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221-2009进行(体检项目应包含:血常规、肝功能、尿常规、心电图、腹部彩超和胸部透视及内科、外科、耳鼻喉科、口腔科、艾滋病检查等),体检费用由参加应聘人员自付。体检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四、其他事项
本招聘公告长期有效,招聘未尽事宜,由罗平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将报名表(附件1)发送至电子邮箱:1913906338@qq.com
对有疑问的地方可咨询。联系人:段玉才,联系电话:18487374885(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