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彭山区面向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公开招聘20名治安巡逻岗,对象为45周岁以上女性和55周岁以上男性,报名时间为2月14日至21日,地点为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特巡警大队。

为进一步促进我区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四川省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文件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城镇大龄就业困难人员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用人单位

岗位类别

岗位名称

工作内容

人数

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

城镇公益性岗位

治安巡逻岗

在彭山城区从事治安巡逻相关工作

20

三、对象条件

(一)彭山区辖区内登记失业并认定为就业困难的援助对象,女性年满45周岁,男性年满55周岁,城镇大龄就业困难劳动者。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具有较好的治安巡逻服务意识。

四、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5年2月14日至2月21日,工作日9:00-12:00,14:00-18:00,招满为止。

(二)报名地点。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特巡警大队(彭山区古城南路127号)。联系人:徐炜;联系电话:13990336622。

(三)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须下载填写并打印《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见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附件),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报名。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招聘办法

报名结束后,区就业服务中心根据岗位需求,结合就业困难人员年龄、家庭状况、困难程度、求职意愿等情况,向用人单位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经用人单位和报名者双方选择,确定拟招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由用人单位与招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不超过3年),并进行就业登记和劳动用工备案。

六、薪酬待遇

月工资不低于1970元,具体由所在单位确定,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七、咨询与监督

政策咨询与监督电话:028-37612139

附件: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

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02月13日

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附件: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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