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本院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驾驶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职位及名额
劳务派遣驾驶员1名,限男性。
二、
报名资格及条件
(一)报名资格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职业操守和道德品行;
2.具有拟聘用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和职业技能;
3.符合拟聘用岗位的报名资格、年龄和身体等条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和不予录用:
①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或应届毕业生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
②受过拘留、刑事处罚或党纪、政务处分的;
③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④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
⑤本人及家庭成员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⑥与报考法院正式在编干警存在回避关系或存在其他可能影响职务履行的亲属关系的;
⑦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⑧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⑨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二)具体岗位条件
1.年龄:25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2.学历: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
3.需持有B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并持该证有3年以上驾龄;
4.其他要求:身体健康;掌握机动车维修基本常识,无重大交通违章事故。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退役军人可优先录用;
5.安心工作,服务期限不少于2年。
三、
岗位职责
1.服从工作调度,严格遵守交规安全驾驶车辆,做好车辆各项服务与保障工作;
2.做好车辆的维护、检查,确保车况良好,保持车容整洁,保证车辆安全、正常运行;
3.完成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四、
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12日(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武平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97-4828056、18006973493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提供材料报名方式;
4.报名应提供的材料:
①报名表;
②身份证;
③驾驶证;
④户口簿(整本复印);
⑤学历学位证书等其他相关专业证书;
⑥结婚证;
⑦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⑧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需自行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
⑨应聘人员有工作单位的,需出具原单位工作鉴定材料;
⑩以上证件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及录用资格。
(二)考试内容
考试分为技能测试和面试。
1.技能测试:主要考核驾驶技能和操作规范等;
2.面试:对技能测试合格的,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3.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遇有同分情形的,按技能测试成绩高低排序。
(三)体检
对资格审查和各项考试及面试合格的人员按照综合情况排序从高到低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的,相应岗位按按照综合情况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五、
录用和待遇相关问题
1.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后经工作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正式聘用,按照本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管理;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考核合格后另定工资和绩效奖励,办理“五险一金”;
3.聘用后未经单位同意不得自行降低驾驶证等级,否则予以解聘。
六、
其他事项
对参加本次考试未被录用的人员,纳入我院聘用制驾驶员备用库,如一年内出现驾驶员岗位出现空缺等情况,根据岗位实际需要,可从备用库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予以递补。
本招聘公告由武平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