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经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认定的大龄、残疾、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防止返贫监测对象、零就业家庭成员、长期失业人员、土地被依法征用的失地农民等人员)就业,规范安置公益性岗位人员,根据有关单位的用工需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6名(详见
附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并经过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2.身体健康,具有就业能力,能够胜任拟聘用岗位的工作任务。
3.同等条件下,优先安置符合岗位条件的零就业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和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
二、用工形式
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将符合条件有意愿的就业困难人员推荐给用人单位,经协商一致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拟安置人员签订《巴中市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书》,并报送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备案。劳动合同期限除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至法定退休年龄,其余最长不超过3年。
三、报名方式
符合申请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明向巴中市巴州区就业服务管理局402办公室(巴州区凤谷街50号)或常住地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申请公益性岗位安置。也可注册登录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https://scejy.sc91.org.cn/terminal/pc/index.html)“个人业务”栏进行“公益性岗位申请”,或关注“四川省e就业”微信公众号进行个人认证,点开“就业创业服务”“微申报”进行“公益性岗位申请”。
咨询电话:0827——5239952
附件:
附件:巴中市巴州区2025年第二批城镇公益性岗位信息表.docx
巴中市巴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