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一)聘用制书记员4名(男性:2人,女性:2人)
(二)聘用制执行辅助人员4人(因执行工作需长期出差加班,建议男性报考)
二、用工性质
此次招聘的聘用制人员属于劳务派遣用工性质,由与岳池县人民法院合作的劳务派遣公司与所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派遣至岳池县人民法院工作,具体工作岗位由岳池县人民法院安排。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服从安排,爱岗敬业。
(二)学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三)专业:不限专业。(普通高等院校法学类专业毕业、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退役军人、全国计算机二级以上等级者优先)
(四)年龄:20-35周岁(1990年3月17日至2005年3月17日出生)。
(五)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
(六)服从岳池县人民法院的日常管理与安全教育,自愿接受劳务派遣。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治安拘留处罚的;
(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四)道德败坏,品行不良的;
(五)直系亲属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参加邪教组织的;
(六)符合任职回避要求,具体详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配偶父母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报考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5年3月18日—2025年3月21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6:00)。
(二)报名地点:岳池县人民法院B区五楼505会议室。地址:岳池县九龙镇广岳大道一段,电话:0826-5687093。
(三)资格审查:报名者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有),驾驶证原件或复印件1份(如有),1寸正面彩色免冠近照2张到现场报名,并如实填写《岳池县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人员报名表》。对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六、考试(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写作:成绩占总成绩30%。写作内容主要考查考生的文字表达、语言组织、综合分析能力。
2.技能测试:审判辅助人员职位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30%。技能测试为文字电脑速录。考生自带笔记本电脑并备足电源,提前安装Word软件和适合自己使用的输入法。禁止使用语音识别等软件,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
3.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笔试成绩和技能测试成绩公布后,在资格复审的基础上,根据前两项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按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如达不到面试比例,则全部进入面试。在面试前,因考生本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依次递补,仅递补一次。
七、体检
面试后,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依次递补。
八、政审
参照公务员招录政审条件和本公告应聘条件第(一)款要求,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依次递补。
九、聘用
政审合格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两年,其中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由劳务派遣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直接退回劳务派遣公司重新安置。
十、纪律要求
此次招聘的报名、考试、体检、政审等各环节,纪检督察全程监督,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行为,一律取消资格。
十一、其他
此公告解释权归岳池县人民法院。
岳池县人民法院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