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人社规〔2024〕17号)的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招聘对象
1. 劳动年龄段内进行过求职登记,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

2. 经过本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接受就业援助后仍难以实现就业的。
(二)基本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的身体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