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保洁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岗位:保洁员1名(工作地点在辽源市)。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女性,年龄40周岁左右,身体健康。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5.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6.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7.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8.按照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参加招聘人员凭身份证、征信报告、个人简历、2寸照片等材料到工作地点报名。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5年2月10日—2月14日16:00。现场进行资格审核。
(三)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必须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3.报名人员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通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四、招聘方式及人选确定
(一)面试。
面试主要综合分析报考人员相关方面工作经历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不得作为拟招聘人选。
(二)确定拟聘人选。
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据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确定,成绩相同的进行下一轮面试(有优先条件要求的优先确定为拟聘人选)。经体检不合格或聘用前自行放弃的,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方式及福利待遇
拟聘人员为定额约定工资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由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吉林局机关服务中心进行日常管理。本岗位每月应发工资2800元,由派遣公司按有关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不合格解除派遣协议。
聘用期间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或违反我单位规章制度的,不服从指挥的,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机关服务中心有权与派遣公司解除协议,不予任何补偿或赔偿,造成我单位国有资产重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应予赔偿并依法追究责任。
六、信息发布及电话咨询
报名咨询电话:0431-81330739
监督举报电话:0431-81330762,8133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