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技师学院(筹)是一所融中职教育、技工教育为一体的“双挂牌”职业学校。2021年7月经浙江省政府批复,在嘉善县中等专业学校的基础上正式筹建技师学院。为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改善师资队伍层次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教师28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学历等要求;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8月15日后出生);
5.在编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需出具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影响期限)的;
(3)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和具有公务员身份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
(5)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具体条件
1.文化理论教师:
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且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2.专业技能教师:
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且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若有以下情况之一,学历可放宽至大专或技工院校高级工毕业:
(1)获得相关专业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2)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省赛二等奖及以上;
(3)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备案的国家I类大赛相关专业省赛前5名;
(4)具有省级技术能手、省级工匠、省级杰出工匠、省首席技师及以上荣誉称号。
(三)其它事项
海(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招考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
(一)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如确有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前来报名的,可以委托亲属前来报名,并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和受委托亲属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1.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
2024年8月13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嘉善技师学院(筹)报告厅,地址:嘉善县罗星街道人民大道1680号。
2.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份(附件1);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未拿到毕业证书的提供学籍证明和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近期一寸证件照1张(贴于报名表);
(5)有获奖、技能等级证书要求的提供相应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报名资格确认
本次报名与资格审核同步进行。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后,由学院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选定的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反馈初审结果。
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而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报名人数及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2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4.领取准考证
符合条件的应聘对象于2024年8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到嘉善技师学院(筹)行政楼领取准考证。考试时必须出示身份证、准考证,否则不得参考。
(二)考试
由嘉善技师学院(筹)组织考试,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满分均为100分。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最低分数线均为60分,不足60分的自然淘汰。
1.笔试
笔试为闭卷形式,满分100分。测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考试时间90分钟。
(1)笔试时间:2024年8月16日9:00—10:30;
(2)笔试地点:具体见准考证。
2.面试
根据各招考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不到1:3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
(1)面试时间:2024年8月18日。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为试讲和专家提问,内容为现用职高二年级教材。(试讲:备课限时30分钟,试讲限时10分钟,评委提问限时3分钟)。
3.成绩确认
综合成绩=笔试×50%+面试×50%
4.成绩公告
笔试面试成绩均发布在嘉善技师学院(筹)公众号。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各岗位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同一岗位依次递补。有关递补工作截至2024年8月31日。逾期,则不再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后,按规定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公示,公示期为五天。公示期内有异议,并经查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说明
1.报考人员在报名初审、资格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3.凡被聘用者,在嘉善技师学院的服务期须不少于五年。
4.本简章的解释权属嘉善技师学院(筹)。
5.政策咨询:
附件1报名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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