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关于招收职业见习生的公告

思明区面向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招募职业见习生,见习期限最长一年,待遇按厦门市相关政策执行。报名长期有效,请咨询附件中的用人单位。

为做好促进毕业生就业工作,缓解毕业生就业压力,思明区决定面向社会招收职业见习生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见习对象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教育高校毕业生。

二、见习政策及待遇

1.职业见习期限最长为一年。

2.职业见习待遇:按《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见习补贴办事规程的通知》执行。

3.见习岗位工作内容、条件限制等详见厦门市思明区关于招收职业见习生的公告附件,如有不明事项,请咨询用人单位。

三、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长期有效。

有意者请联系用人单位,并将个人简历发送至用人单位邮箱。

厦门市思明区关于招收职业见习生的公告附件:厦门市思明区见习岗位信息表

厦门市思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25日

厦门市思明区见习岗位信息表.xlsx

(0)
小助手小助手
上一篇 2025 年 7 月 28 日 上午11:17
下一篇 2025 年 7 月 28 日 上午11:17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