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稳就业、保民生的决策部署,发挥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就业作用,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5〕15号)文件精神,经合我市实际,经向各乡镇(街道)、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等单位征集,第一批共征集到28个城镇公益性岗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岗位情况(详见
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本次城镇公益性岗位的招聘对象为法定劳动年龄内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以及本省户籍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脱贫劳动力。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服从组织安排和工作分配。
四、安置期限
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21日起2025年12月31日,额满即止。
2、报名地点:报考人员按岗位表(附件1)上每个岗位对应的报名地址报名。
(二)报名方式及提交资料
报名人员携带以下所需材料直接到对应的用人单位进行报名:
1.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就业创业证复印件(就业创业证第2、3、5、6、7页);
3.脱贫人口需提供原建档立卡帮扶系统内以户为单位的登记信息表(信息表需农办和镇政府加盖公章);
4.《信宜市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1份(见
附件2,自行下载或到报名点现场领取);
5.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
以上材料应提供原件,核验无误后当场返还报名人员。经审核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方可报名,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六、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录用
(一)录用。由各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在综合考虑人员类型、申请意愿、个人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各用人单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统一组织招聘。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数量超过拟招聘岗位数量的,应根据相关人员年龄、家庭等并综合人岗匹配因素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