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仲裁员队伍建设,提高仲裁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本会《仲裁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佛山仲裁委员会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仲裁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道正派、认真勤勉、注重效率,热爱仲裁事业,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在本行业、本专业内有一定声望和社会影响力,具有相应的学历和从事专业工作所需的知识;
3.身体健康、头脑清晰、思维敏捷、精力充沛,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遵守本会章程、仲裁规则、仲裁员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能够积极接受选定或指定,并保证仲裁办案时间;
5.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经验丰富且在行业享有较高声望者或者为本会工作所紧缺的人才,年龄可放宽至70周岁;
6.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行政处罚、行业处分。
(二)资格条件
申请人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至少满足以下资格条件中的一项:
1.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从事仲裁工作满八年;
2.从事律师工作满八年,具备丰富民商事业务经验;
3.曾任法官满八年,清正廉洁、口碑好、业务水平高、办案能力强;
4.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
5.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
(三)符合以下条件的申请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1.熟悉建设工程领域纠纷处理,具有实务经验;
2.熟悉投资、金融及公司治理领域纠纷处理,具有实务经验;
3.熟悉国际贸易规则,擅长涉外纠纷处理,具备使用英语或者其他主要语种办理仲裁案件的能力,具有涉外法律实务经验;
4.知识产权、海事海商专业人士;
5.服务高新技术产业人士。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员应按照以下三个步骤完成申报:
1.扫描通知内“佛山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申请在线登记表”二维码(见附件1),于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线上提交。
2.下载通知内《佛山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申请表》(见附件2),于2025年3月31日前将纸质《仲裁员申请表》、免冠彩色照片及相关证明材料,通过邮政EMS邮寄或直接递交至本会。
3.《仲裁员申请表》电子版、免冠彩色照片及相关证明材料PDF扫描版压缩打包发送至邮箱fszcw@fssf.foshan.gov.cn,邮件名称统一为“仲裁员申请表+姓名”。
三、报名须知
1.申请人应当完整填写《佛山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申请表》,并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明;职务、职称证明;主要社会兼职证明(例如担任其他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如无,可不提交);体现个人成就的荣誉证书、获奖证明、专业成果及能够证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及《仲裁员申请表》中所选择擅长专业的证明材料。
2.申请表本人在“承诺人”处亲笔签名,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在相应位置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已退休人员由退休前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3.申请人为公务员、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在职、退休人员的,请先与本会联系咨询。
4.申请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材料、信息真实、准确。
5.如未被聘任,本会不再向未被聘任人员说明理由,所提交的材料本会会严格保密,不再退还。
四、选聘程序
1.申请。申请人员按照上述规定期限和步骤完成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2.资格初审。本会办公室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结合仲裁员结构、专业及办案需求,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中择优选聘,确定拟聘仲裁员名单。
3.聘任。拟聘仲裁员名单由第八届佛山仲裁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向受聘仲裁员发放仲裁员聘书。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包欣然
电话:0757-85856381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佛山新城天虹路46号信保广场北塔16楼
邮箱:fszcw@fssf.foshan.gov.cn
附件1 佛山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申请在线登记表(扫码填写)
附件2佛山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申请表(扫码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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