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南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公开招聘宁南县综合应急救援队队员的公告

宁南县综合应急救援队面向全州公开招聘6名队员,报名时间为9月3-4日,要求凉山籍男性,18-35周岁,初中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优先,考试包含笔试和体能测试,报名地点为宁南县应急管理局。

为了进一步充实全县应急救援力量,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全州公开招聘宁南县综合应急救援队队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宁南县公众信息网“人事招考”上发布)。

一、招聘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县综合应急救援队队员6名。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户籍为凉山籍,男性;

(二)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三)政治可靠,品行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责任心强;

(四)口齿清楚,无残疾、重听、色盲、纹身等,双眼裸眼视力4.6以上,矫正视力4.8以上;

(五)初中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警校毕业人员或就读消防类相关专业毕业人员优先。

三、不得报考情形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四)吸毒人员;

(五)家庭成员或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六)还未取得相应学历毕业证的在校学生。

四、报名、资格审查等相关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得代报。

(一)报名时间

2024年9月3—4日(08:30至12:00,14:30至17:30)。

(二)报名地点

宁南县应急管理局(县综合应急救援队办公室)。

(三)报名要求及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退伍军人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党组织关系证明。

2.近期彩色红底免冠1寸照片2张。

3.提供初中或更高学历的毕业证原件、复印件或证明。

(四)资格审查

由宁南县应急管理局具体负责资格审查。对报名者提交材料、个人现实表现等分别进行审查。报名者应如实提供报名材料,若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五)体型检测

现场报名时同步进行体型检测。体型检测不合格者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五、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体能测试,笔试成绩占30%,体能测试成绩占70%。考试成绩计算公式:

笔试成绩=综合知识笔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30%+体能测试成绩×7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

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

综合知识,卷面满分100分。

(二)体能测试

1.进入体能测试人员

按照岗位需求人数和笔试进体能测试人数1:3比例确定进体能测试人员。岗位需求人数和笔试进体能测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笔试人员全部确定为进体能测试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分数相同的,全部确定为进体能测试人员。

2.体能测试时间

体能测试时间另行电话通知,考生注意保持电话畅通。

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南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公开招聘宁南县综合应急救援队队员的公告

3.体能测试地点

由宁南县应急管理局指定运动场。

4.体能测试项目

体能测试共3项:2分钟俯卧撑、2分钟双腿深蹲起立、3000米长跑,总分100分。

六、政治审查、吸毒检测和身体体检

(一)政治审查

报名人员在宁南县应急管理局领取宁南县综合应急救援队队员入职政治审查表,如实填写基本信息,按照所在单位或所属行政村(社区)、乡镇(街道)公安派出所、县综合应急救援队、县应急管理局的顺序进行签字盖章。凡有违法犯罪前科记录的直接取消录用资格。

(二)吸毒检测、身体体检

1、检测时间。另行电话通知,考生注意保持电话畅通。

2、吸毒检测。委托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对拟录用的考生进行吸毒检测。凡尿液检测呈阳性反应的直接取消录用资格。

3、身体体检。委托县人民医院对拟录用的考生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到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政审、毒检、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聘用方式及待遇

(一)聘用方式

对测试(考核)合格的人员,按照《宁南县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管理,与宁南县宁兴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二)工资待遇

正式聘用后,队员每月工资由基础工资+工龄工资+职务工资+出勤补助+社会保险构成。

1、基础工资。3500元/月/人。

2、职务工资。中队长300元/月;小队长200元/月。

3、工龄工资。在队每满一年工龄工资增加100元,期满10年后不再计算工龄工资。

4、绩效工资。每月扣发500元基础工资作为绩效考核,年底根据每月军事能力和日常管理综合考核情况,按实绩发放绩效工资。

5、出勤补助。外出执行扑火、救灾任务的,出勤补助为200元/天/人;除执行扑火、救灾任务之外的其他出勤,出勤补助按宁南县差旅费管理规定执行。

6、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包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按国家有关政策统一购买。

7、食宿补助。驻训期间,食宿免费。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本公告进行,凡违反体能测试和身体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处理。

九、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宁南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谢崇兵(宁南县综合应急救援队队长);联系电话:18349667080

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南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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