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总医院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以下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年龄 |
人数 |
性别 |
专业 |
学历 |
备注 |
乐至县人民医院 |
保安 |
45周岁以下 |
2 |
男 |
不限 |
高中及以上 |
取得保安员证书、退伍军人优先 |
(一)基础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吃苦耐劳,服从安排,能长期从事本工作;
4.身体健康,体检、政审合格。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9日起,招满为止。
2.报名地点:四川省乐至县迎宾大道405号,乐至县人民医院人事科(新区医院行政楼4楼)。
四、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初审),经资格审查合格者,确认报名。现场报名审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乐至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总医院应聘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五、聘用
考核、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受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乐至县人民医院报到。未经我院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报名人员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的,将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
附件:
乐至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总医院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