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市自然资源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浙江丽水市自然资源发展有限公司现招聘2名工作人员,岗位包括[岗位名称],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23日至8月30日,报名网址为[网址],有意者请登录网站报名。

因工作需要,浙江丽水市自然资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水资源”)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浙江丽水市自然资源发展有限公司是浙江省自然资源集团有限公司一级子公司,由浙江省自然资源集团有限公司与丽水市农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并于2023年10月10日注册成立。公司以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土地综合整治、耕地保护、土地流转收储、农业资源综合开发、城乡投资建设、地下空间开发工程、低效用地开发利用、文旅产业为主要投资方向,探索建立投资、融资、开发、运营、管理一体化发展模式,努力打造成为丽水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土地整治保护利用、农业资源开发领域龙头企业,加快推进丽水市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和实现绿色发展,助力丽水打造高水平建设和高质量发展重要窗口。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具体岗位需求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浙江丽水市自然资源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3.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20日及以后出生);

4.具备较强的敬业精神和良好的沟通能力,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观念;

5.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招聘岗位的工作需求。

(二)招聘岗位相关要求

1.本次招聘所要求的工作经历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24年8月20日。“工作经历”以社保缴纳记录(基本养老历年参保证明)和工作证明(提供劳动合同、工作单位及岗位证明(附件3)等有效证明)为准。

2.对专业条件的要求,由招聘单位参考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自主认定。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进行把握,以招聘单位审核结果为准。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含正在服刑期间的);

(2)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4)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5)在公务员招考(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6)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

(7)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财务管理类岗位,也不得报考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招聘事项时,遇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8)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9)有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笔试和面试委托丽水市人才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线上报名形式。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3日9:00-2024年8月30日17:00

报名网址:

https://jsj.top/f/PUiHN1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按要求填写报名表(附件2),并上传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和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资料及一寸彩色近照1张。

(二)资格初审

招聘计划数与报考比例人数不足1:3的岗位,由招聘单位研究是否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接到通知后于指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报名。经资格初审符合报考资格的报考人员,通知参加笔试。

(三)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考试范围: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专业知识、写作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身份证,二证缺一不可,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四)资格复审

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对象,笔试不合格者,不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有效身份证和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复审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与招聘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相关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面试开始前24小时内放弃的不再递补。

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审,代审者除携带上述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附件5),并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面试

本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能力以及与应聘岗位的匹配度。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入围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有效期身份证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

(六)体检、考察

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如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由招聘单位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经招聘单位研究决定可按该考试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本次社会公开招聘各岗位拟聘用对象。

(七)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拟聘用对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对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服从招聘单位统一分配管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2.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通过“浙江丽水市自然资源发展有限公司”“丽水人才科技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供报考人员查询和社会监督,请报考人员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3.丽水资源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报考人员如有疑问请在上班时间拨打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丽水资源组织人事部 0578-2811373

监督电话:丽水资源纪检审计部 0578-2811375

附件:

1.招聘岗位计划表

2.报名表

3.工作经历证明

4.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5.委托书

浙江丽水市自然资源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0日

附件1:浙江丽水市自然资源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报名表.docx

附件3:工作经历证明.doc

附件4: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xlsx

浙江丽水市自然资源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5:委托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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