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岗位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体育事业,作风正派,未受过刑事处罚,符合政审要求。
(二)符合相关项目所合适的招聘年龄。一般不低于15岁(跳水项目除外),不超过23岁(2001年1月1日至2009年1月1日期间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三)运动成绩标准:
1.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总决赛)须取得前八名。
2.奥运会、全运会项目小项运动成绩须取得全国最高水平及以上级别比赛前八名,全国青年、全国青少年最高级及以上级别比赛前八名。
3.跳水项目奥运会、全运会小项运动成绩须取得全国少儿最高级比赛前三名。
4.智运会项目小项运动成绩须取得全国最高水平及以上级别比赛前八名,全国青年、全国青少年、全国少儿最高级及以上级别比赛前六名。
5.经过专家评定具有特殊体育天赋的优秀人才。
以上运动成绩原则上两年内有效,团体或集体项目须为主力队员。
(四)健康状况、身体机能及专项能力须达到相应水平。
(五)具备与其年龄相符合的文化水平、基础知识和学习能力。
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并有报考意向的运动员,由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成绩证明、成绩册、秩序册、注册证明等证件原件、复印件和报名表(附件2),于2024年8月8日至2024年8月9日(9:00至16:00)前往报名处(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见附件3)报名。招聘单位对接收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将通过电话或网上汇总公布形式向应聘人员反馈。
(二)测试方法和内容
1.本次专项招聘测试包括文化测试、形态机能测试和专项测试。文化测试主要测试运动员的文化水平,形态机能测试主要测试运动员的身体机能水平,专项测试主要测试运动员的专项运动能力(高三在读及接受过更高层次教育人员文化测试免测,非奥项目运动员形态机能测试和专项测试免测)。
2.文化测试、形态机能测试、专项测试按顺序依次开展,每项测试满分均为100分,得分为60分以下视为不合格,前一项测试不合格,不进入下一项测试(符合文化测试、形态机能测试、专项测试免测条件的运动员,此项测试得分为100分)。
3.招聘单位结合应聘人员的测试成绩及具体表现,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评估,综合评估满分为100分,得分为60分以下视为不合格。
4.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人员名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文化测试成绩占比15%,形态机能测试成绩占比15%,专项测试成绩占比50%,综合评估成绩占比20%。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按照《上海市优秀运动员选调体检标准》,由市体育局统一组织前往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体检。
考察由各招聘单位组织,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测试、体检、考察结果,拟录用人员名单于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海市体育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聘用。
五、联系电话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1.上海市竞技体育训练管理中心 60199917
2.上海市竞技体育训练管理中心(足球项目) 68782920
3.上海市竞技体育训练管理中心(花剑项目) 68681389
4.上海棋院(上海市棋牌运动管理中心) 62566148
监督电话:1233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3275330(市体育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体育局
2024年0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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