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加强岗位实践锻炼、提升就业能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角分局见习基地拟招募2名见习人员协助开展日常辅助性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报名条件:
(一)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大专或以上学历),或已在我市登记失业的青年(16-24周岁);
(二)遵纪守法,能够遵守见习规定和各项纪律。
见习期间待遇和期限:
(一)基本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即2080元/月);
(二)见习单位与见习学员签订见习协议并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工伤保险;
(三)见习期为3-6个月。
报名应提供材料:
(一)中山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报名表(详见
附件);
(二)身份证、社保卡、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个人简历。
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中山市三角镇月湾路20号一楼大厅就业窗口
联系电话:杨小姐 0760-85546928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角分局
202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