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 )、《关于加强农技特岗生就业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湘农联﹝2024﹞50号)、《关于做好基层水利特岗学生定向就业工作的通知》(湘水发﹝2024﹞8号)、《关于做好2019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招生培养工作的通知》(湘卫科教发〔2019〕2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本土化专科层次人才培养工作的通知》(湘卫函〔2021〕113号)等文件精神,本着公平竞争、择优选岗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我市2024届基层农技特岗生、水利特岗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等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数量
资兴市定向培养的2024届基层农技特岗毕业生2人,2024届基层水利特岗毕业生3人,2024届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1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本土化专科层次人才8人。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择岗、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与考核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
2.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7日-8月 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为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人事股。
(二)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兴市人社局负责业务指导。
1.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打印并手写签名提交《资兴市2024届基层农技特岗生、水利特岗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等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1,一式两份),均需张贴照片。
(2)提交本人证件(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资格证书(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考核
各招聘岗位具体考核形式如下:
1.基层农技特岗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等岗位:采取量化评分考核方式进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制定考核评分实施细则并在报名时向考生公示。
2.基层水利特岗生岗位:采取笔试方式进行,采用闭卷形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
考核工作由各招考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资兴市人社局负责指导与监督。考核的时间、地点由各招考单位另行通知。
考核按照百分制计分,考核成绩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不予聘用。考核成绩在资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三、体检
1.体检组织。体检工作由各招考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及吸毒史毛发检测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考核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3.结果公示。体检结果在资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4.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考核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和相关部门联审等方面的情况。
五、公示
根据考核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提交资兴市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资兴市人社局在资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 7 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六、择岗
根据资兴市委编办确定的用编计划,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由考生选择具体单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资兴市人社局汇总呈资兴市委编委会会议研究后,行文确认聘用人员名单,招聘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八、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须在指定官方网站查看招聘公告及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须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2.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件(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缺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不得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
3.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诚信参与招聘考试,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4.招聘考务咨询:资兴市农业农村局:0735-2390837;
资兴市水利局:0735-3321654;
资兴市卫生健康局:0735-3320036。